近日,廣東某市舉辦首屆房地產展銷會,據說是為了擴大知名度提高影響力,有關部門花150萬元請來一個二流歌星助興,意在選他作為形象代言人。那天晚上,這位歌星在臨時搭起的舞臺上只唱了兩首老得快要掉牙的歌就與觀眾拜拜了。據了解,該市還是一個吃財政飯的貧困地區(qū),一些鄉(xiāng)鎮(zhèn)干部和教師連10月的工資還沒有著落。在這樣的情況下,花巨資請高價歌星,把緊緊巴巴的幾個錢去填充歌星的口袋,讓人實在不是滋味。
該市業(yè)內人士認為,利用明星做代言人,是一個雙贏的過程。說起來似乎很動聽,但其實挺玄乎!耙徽胁簧鳎瑵M盤皆輸”,這不是故意夸大選擇代言人對辦節(jié)的影響程度。古今中外,確有憑借代言人一炮走紅的,也有受代言人的牽連而從此萎靡不振的,更有只記住了代言人的明星相,卻忘記了展銷核心的尷尬事。許多事實證明,提高知名度,終歸要靠扎實地發(fā)展地方經濟,靠培育企業(yè),創(chuàng)造出名牌產品來,一句話,靠當地的建設成就。指望明星來開幾句腔,唱幾支歌,扭幾下腰,就一下子提高知名度,哪有這樣簡單的事!
辦展銷不請高價明星,是不是就一定沒影響力?我看未必。前不久某市舉辦一個文化節(jié),沒請高價明星,全部由當地土生土長的藝人表演有鄉(xiāng)土特色的節(jié)目,頗具地方特色的表演吸引了海內外客人,贊嘆不絕,效果并不差。其實,對于到一個地方參加節(jié)會的外地賓客來說,全國性的明星表演他們看得多了,希望看的正是有地方特色的節(jié)目。要說提高知名度,好的地方節(jié)目給來賓留下了美好印象,那才真是提高了當地的知名度。
當然,筆者并不是一概排斥明星。請名人不是不可以,但是一定得注意看準看清該不該請,該什么時候請。如果財力雄厚,選擇得當,說不定還真能起到升值作用,如大連市舉辦前幾屆國際服裝節(jié),請過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等世界大腕級名人,的確為打造大連國際服裝節(jié)的品牌和知名度、美譽度有極大的益處,特別是為大連市的旅游業(yè)、賓館餐飲業(yè)、出租車業(yè)等帶來了極其豐厚的利潤。問題是,辦什么事情都是量力而行,問問效果如何。如果片面地追求明星效應而忽視了目標客戶,必然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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