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薛城區(qū)沙溝鎮(zhèn)村民王阿氏是一位77歲的老人。8年前,老人的兒子因公去世,給家里留下了7000元傷亡金。為了妥善保管這筆資金,村里和有關(guān)人員商定,錢由村黨支部書記王某存入銀行代為保管8年。然而,8年后,王某以種種借口推拖,拒不還給老人這筆資金。
眼看著兒子的“傷亡金”要不到手,老人睡不著覺、吃不下飯,蒼老了許多。由于兒媳早已改嫁,家中只有老人和年幼的孫子相依為命。為了苦命的孫子,老人從此拄著拐棍、拖著彎曲的身子,開始了艱難的上訪……然而,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去年5月,老人抱著試一試的心情,來到了薛城區(qū)檢察院,含淚訴說自己的不幸遭遇。干警們也感到為難:老人反映的情況發(fā)生在8年以前,況且老人無憑無據(jù),要回這筆錢的難度很大。
但是老人的權(quán)益一定要得到維護。第二天,干警們就冒雨趕到沙溝鎮(zhèn)進行了大量細致的調(diào)查,緊接著又找到了王某,對其說服教育。王某如實承認,老人的錢已被他個人挪用,并當場寫了一封信,委托妻子一定要把錢還給老人?墒,王某的妻子卻以無錢為理由,仍拖欠不還。無奈之下,檢察干警幫助老人依法收集證據(jù),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最終作出了莊嚴的判決。前些日子,老人如數(shù)拿到了1萬余元錢。孫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