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重慶4月14日14時50分電張君團伙經(jīng)過這場“世紀審判”會被判什么罪?記者就此咨詢了重慶市刑法學術(shù)界權(quán)威———西南政法大學刑法教授趙長青。創(chuàng)中國刑案20年之最
趙教授說,張君案可以說是20年來我國最大的治安類刑事案件。之所以說其最“大”,是因為該團伙殺死的人特別多,社會影響特別巨大惡劣,且使用了槍支團伙作案,帶有黑社會性質(zhì),張君團伙的罪行用刑法用語說就叫“罪大惡極”!張君“可死許多次”
趙教授認為,張君所犯罪行可讓他被判許多回死刑。刑法第263條對搶劫罪有8種“嚴處”情況。張君是集團犯罪,內(nèi)部有分工合作,社會危害極大;搶劫的是金融機構(gòu),且多次行搶;這些都夠得上“從嚴”一檔,足以讓其“受死”了。第二,張君團伙有故意殺人事實,張君已承認了自己故意殺人的事實,故意殺死一人者足以判死刑,殺死這么多人更是罪責難逃!第三,張君團伙殺人的兇器多是槍支。我國刑法規(guī)定買賣槍支的最高量刑標準也是死刑,張君團伙持有的大量槍支彈藥也足以讓“享受”最高刑了。張君這三種罪名都可讓其腦袋掉幾十遍了!其他成員有生的希望
趙教授稱,張君團伙中其他成員不一定都會被判死刑。盡管其罪孽深重,只要在庭上有充分證據(jù)證明其沒直接參與殺人、搶劫、買賣槍支等,就有可能保住性命。
另外,張君的情婦并不一定會因為是魔頭的情婦就罪加一等。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情婦們的罪只針對其本人,不會牽扯是誰的情婦。法庭也只認定他們的窩藏、包庇以及殺人行為本身,她們在法律面前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