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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天津海事調解中心向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發(fā)送《調解征詢意見函》,并將天津、山東漁民43份《民事調解申請書》與海仲海事調解相關協(xié)議及調解規(guī)則、工作指南等一并寄發(fā)。據(jù)代理本案的德衡律師集團海洋環(huán)保團隊律師李剛、張興寬介紹:此次調解索賠的數(shù)額是依據(jù)康菲賠償與補償遼寧、河北兩地漁民的同樣標準計算的。德衡國際商事團隊律師劉克江則表示:希望康菲及其股東中海油不要拒絕此次調解良機,在國際流行的糾紛解決機制下,與天津、山東漁民開展索賠談判,從而挽救企業(yè)公民形象,是跨國公司的正常理性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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