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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案例 ????食品安全問題備受廣大消費者關注,但由于大部分消費者缺乏鑒別的技能和知識,往往在不知不覺中權益受損。日前,羅湖法院審理了一宗消費案,原告在深圳某超市購買了一款宣稱能治病的靚湯,其后以消費欺詐為由將超市起訴至法庭,法院判決超市退一賠一。 ????昨日,南都記者獲悉,原告梁某花77元在深圳某超市購買了5包“家潤靚湯”牌系列湯料,該產(chǎn)品標有Q S標志,卻分別添加有藥物當歸、土茯苓、杜仲、龜甲等,并標注有“腰膝酸軟、月經(jīng)不調……”等醫(yī)療術語。 ????梁某認為超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侵害了其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于是向羅湖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該超市退回貨款77元并賠償77元。該超市答辯稱:涉案商品手續(xù)齊備,并無任何質量問題,且未造成原告任何的損失,故不同意賠償。 ????羅湖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深圳某超市銷售的“家潤靚湯”牌系列湯料在外包裝“適合人群”處標注的內容暗示產(chǎn)品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規(guī)定,是屬于消費欺詐的行為,依法支持了梁某的訴訟請求。(記者 肖友若 通訊員 羅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