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相銷售無法上牌國二車 龐大集團遭集體投訴 龐大集團是國內汽車銷售龍頭企業(yè),主要銷售轎車、卡車、進口斯巴魯、微客等,但是最近,這家國內最大的汽車銷售集團陷入詐騙傳聞。目前,《經濟參考報》爆出消息,龐大集團涉嫌誘騙購車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將國家明令禁售的車輛充當正規(guī)車變相銷售,甚至所銷售部分車輛被鑒定為假冒偽劣產品,使得大批購車人蒙受巨大損失。為了了解真相,財經頻道記者與經濟參考報的記者取得了聯(lián)系。 經濟參考報記者肖波稱,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呢作為國內商用汽車銷售龍頭企業(yè)的龐大集團涉嫌誘騙購車人簽訂空白格式合同,國家明明禁售的國二標準的車輛充當正規(guī)車變相銷售,甚至他所銷售的一部分車輛,被鑒定為假冒偽劣產品,這樣的話就使得大批的購車人蒙受重大損失,一些農民甚至有此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肖波告訴記者,2008年7月1號以后,國家已經禁止銷售國二排放標準的車輛。但龐大集團旗下子公司龐大樂業(yè),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將2000余輛國二排放標準的車輛變相銷售給各地農民,以逃避相關規(guī)定的處罰風險。 經濟參考報記者肖波稱,從投訴車主的名單和材料看,類似的案件波及全國13個省份,所涉金額超過億元,投訴如此集中,涉及面如此之廣在我們從業(yè)經驗中還是及其少見的, 龐大稱空白合同貸款更方便 購車人信以為真買到問題車 以融資租賃的方式銷售這些國二車,看起來似乎就是鉆了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一個空子,怎么會導致如此多的購車人前來投訴呢?究竟是銷售上出了問題還是車輛的問題呢? 2010年底,范師傅在內蒙古錫林浩特露天煤礦參與施工項目,知道工地上需要大量的工程車輛。便聯(lián)合了幾個同鄉(xiāng)決定大量買車。但是無法辦理銀行貸款是他們一直難以解開的難題,直到他們遇到了龐大汽車。 河南車主范師傅稱,當時買龐大的車,他們承諾我們首付便宜一點,說11萬一臺車,另外他們還說給我們建修理廠,貸款方面,當時我們貸不來錢嘛,都是老農民,他在家都借的錢,借11塊錢,剩下的貸款付那個利息,然后好貸款,為了好貸款就去買了他們的車。 范師傅告訴記者,在辦貸款之前還有專門的銀行人員去“家訪”,核對過相關信息后,就會出示一大疊厚厚的空白合同要求購車人簽字,如果不簽字,則拿不到貸款,買不上車。和范師傅一樣,更多的人選擇了簽字。 河南車主范師傅稱,二分五還有三分的(利息),就是在民間借的錢,就是親戚朋友的錢,然后把首付給付了,一臺車11萬。2011年1月份的時候/當時訂車一臺車交了一萬,那時候給他104萬,后來提了88臺車,一臺車又交了10萬,就是880萬。 但是讓購車人無法接受的是,提回來的不少車根本干不了活。 內蒙古車主白海濤稱,我4月份以后買回去以后,車輛剛開始有點小毛病,然后和他們聯(lián)系以后,他們聯(lián)系的包頭盛業(yè)汽車服務站來給我修理,可是一個多月以后,車,13臺車,就8個橋斷了,8個就是底下的,養(yǎng)車的人知道,中橋和后橋斷了,斷了以后就在路上就趴窩了, 范師傅等人輾轉將車輛送到了河北省司法鑒定中心進行檢測,出來的結果讓他們大吃一驚。 河南車主范師傅稱,裝配的發(fā)動機,屬于假冒偽劣產品。//記者:他們(對車輛)鑒定的意見是什么?屬于假冒偽劣產品。/0913這個是假冒偽劣產品,一個車上兩個大架號,他們是不是組裝車,他們應該自己心里明白。 龐大汽車欺詐迷局 龐大所售汽車不能上牌 車主貸款難還被拖車 從正規(guī)汽車經銷商那兒買來的竟然是假冒的問題車,受騙的車主都找到了龐大汽貿在當地的分公司想要退車或者取消合同,但是更讓他們意想不到的事情很快發(fā)生了。 吳師傅是2009年4月份和同鄉(xiāng)7人在內蒙古霍林郭勒的龐大汽貿分公司買下了7輛車。但是上路兩個月不到,他已經被交警查扣16次,罰款三萬兩千元。 內蒙古車主吳培全稱,(交警)說你08年7月份(執(zhí)行新標準之后)你排量超標,你是國二車,現(xiàn)在已經使用國三車了, 無法上路就無法掙錢還款,吳師傅他們光是跑當地的龐大分公司就跑了一年,依然沒有解決,正當他們到北京準備找總公司解決的時候,由于事情被媒體曝光,吳師傅停在車場的車被當地分公司以欠款未還的名義直接拖走了。 內蒙古車主吳培全稱,他找到三十人到停車場把玻璃砸開,把車搶跑了,也沒有給我們扣車單,啥也沒有給我們,反正他到停車場,不讓他開,他拿著(傳票)他是法院的,就把車搶跑了 從一位車主提供給記者的一份合同上,記者發(fā)現(xiàn),整個合同上除了簽名和手印,其他應當填寫的地方全部為空白。而這份合同更為奇怪的是,其名稱叫做租賃物買賣合同。而在法律規(guī)定中就沒有這種合同形式。 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高 虹稱,所以說我覺得這個合同在設計之初就是有故意混淆字樣誘導消費者,誘導買車人來簽定這個合同,繼而達到占有他人合法財產權益這么一個目的,我個人認為這里面就有隱瞞和欺詐的成份在里邊。 律師還告訴記者,如果龐大公司明知其銷售的車輛是無法上牌上路,但是卻沒有對消費者進行如實告知,使得消費者買車的目的無法達成,那么這份合同就可以被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高 虹稱,他這個主觀惡意非常大,而且是這個欺詐的金額也比較多的話,那么達到了我們刑法上這樣的標準,那么就要承擔他涉嫌觸犯了合同詐騙罪,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在附帶民事賠償這部分也要承擔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