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級法院14日一審判處原廣發(fā)銀行珠海分行行長屈建國死刑、緩刑兩年執(zhí)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屈建國1995年進入廣發(fā)銀行工作后,平步青云至珠海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貪腐金額高達3000多萬元。(記者 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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