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紀女士通過快遞從黃島寄送10臺筆記本電腦到北京,沒想到兩天后,其中的6臺筆記本電腦竟變成了差不多重量的石頭。更可氣的是,快遞公司以未保價為由,只賠償1000元損失。幸運的是,黃島警方介入調查后,迅速抓獲3名“快遞內賊”,將6臺筆記本電腦全部追回。昨日,工商執(zhí)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發(fā)現“霸王條款”時,要及時舉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蹊蹺
6臺筆記本變石塊
今年9月6日,黃島區(qū)井岡山路一經營業(yè)戶紀女士通過全峰快遞公司,往北京中關村寄了10臺華碩筆記本電腦。9月8日,北京的客戶簽收后發(fā)現,其中的6臺竟然被人 “調包”,變成了石塊,便立即聯(lián)系了紀女士。
紀女士一聽趕緊聯(lián)系了當天從她那取件的全峰快遞公司黃島代理處的郭某。郭某表示,北京接收快遞的人是簽收以后才說里面是石頭,很難確定問題到底出在哪。無奈之下,紀女士又聯(lián)系了全峰快遞公司青島地區(qū)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一方面客戶是簽收后說電腦變成了石塊;另一方面紀女士在發(fā)貨的時候未對電腦進行保價,所以根據合同,只能按照運費的5倍進行賠償,考慮到紀女士的損失比較大,公司可以按照運費的10倍進行賠償,即賠償1000元。這樣的答復顯然不能讓紀女士滿意。雙方經過近3個月的協(xié)商,11月30日,郭某終于陪同紀女士一起到黃島公安分局長江路派出所報案。
偵查
包裹重量多次變化
接警后,黃島警方立即成立了專案組。經過一番調查,民警摸清了快遞程序:黃島代理處的快遞員將貨包裝好先送至位于城陽區(qū)的青島分部,隨后再送至濰坊的山東總部,次日再送往目的地北京?!罢麄€流程涉及的地點、人員很多,我們需要一一排查?!遍L江路派出所副所長蘭雷東向記者介紹,民警先調查了收貨的快遞員郭某,對方稱自己當時當著紀女士的面將總共10臺電腦密封在紙箱里,而這一點也得到了紀女士的證明。與此同時,另外三路民警分別到城陽區(qū)、濰坊和北京調查。前往北京的辦案民警找到了在北京送件跟接件的當事人,經過詢問跟調查,基本排除了接貨方造假的可能。
民警在調查中了解到,為了保證貨物不受損,該快遞公司每到一處發(fā)貨點都要稱重。民警調出了在各個中轉站的稱重記錄對比發(fā)現,在黃島發(fā)件時10臺電腦連同包裝稱重為40公斤,城陽站點由于當時剛剛搬家,各種設施還沒有安裝完畢,并沒有進行稱重。但貨物到了濰坊中心,就變成了42.88公斤,到了北京,又變成了41.85公斤。
“貨物在運送過程中,重量發(fā)生較小的變化是很正常的,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將電腦換成重量相差不大的磚頭,很明顯對物流行業(yè)內部的操作方式非常了解。”辦案民警分析說。
抓獲
3名“快遞內賊”落網
辦案民警通過查看濰坊中轉站的監(jiān)控錄像了解到,從濰坊往北京發(fā)貨的裝卸過程中,全程都有監(jiān)控錄像,而裝完貨后,又會用掃碼鎖鎖住,中間不可能打開,這樣一來,基本可以確定電腦丟失是在從黃島運送到濰坊的途中發(fā)生的。由于當時城陽中轉點尚未安裝監(jiān)控系統(tǒng),基本可以鎖定電腦在這里被調了包。
鎖定了電腦被掉包的路段后,辦案民警找到當時在黃島接貨的郭某。郭某告訴民警,由于一個快遞公司的貨太少,每天他們都是將四個快遞公司代理處的貨集中到一個車上一起送到青島。送這批貨的時候,他沒有跟車,另外三個代理處的負責人一起去的。
了解到這一情況之后,民警馬上聯(lián)系另外的三位負責人王某、喬某和于某,卻發(fā)現他們的快遞站點都已經關門了。通過郭某提供的相關信息,辦案民警先后找到了他們,面對民警的詢問,3人很快承認了犯罪事實。
交代
抱著僥幸心理“調包”
主犯喬某是棗莊人,已經從事物流行業(yè)多年。據喬某交代,為了節(jié)省成本,他們四家代理處每天都拼車往青島運貨,因此彼此之間非常熟悉。9月6日,他們3人一起到青島送貨,但郭某并沒有跟車。喬某一看就知道箱子里裝的是電腦,考慮到城陽轉運站因為剛剛搬家,還沒有安裝監(jiān)控系統(tǒng),貨物又不是自己快遞公司的,就打起了調包的主意。到達城陽的時候,他們找了幾塊磚頭悄悄放在車上,隨后在去往濰坊的路上將其中的6臺電腦換成了磚頭,他們3人每人分了兩臺。
三人將電腦分了之后,并沒有賣掉,而是都在自己使用。目前,3人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就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對方即使發(fā)現了,也因為沒有保價,而只能獲得運費5倍的賠償,之前快遞公司丟過很多東西,最后都不了了之,感覺不會查到我們頭上?!弊蛉眨邳S島看守所,嫌疑人王某說。
警方提醒
注意保留消費憑證
黃島警方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快遞物品時,最好選擇規(guī)模較大、網絡健全的快遞公司,接受服務前應認真核查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和辦公地點??爝f單上必須注明快遞物品的詳細信息,如果是貴重物品,消費者應選擇保價或者另購投遞保險,避免意外損失。
此外,收件人在收件時,應先驗收再簽字,如發(fā)現問題要現場退回,盡快聯(lián)系投遞人向快遞公司追償責任。遇到維權糾紛時要注意保留消費憑證,并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訴。
工商說法
遇到霸王條款要舉報
近些年來,網絡購物的高速發(fā)展帶動快遞行業(yè)獲得了巨大的發(fā)展,由于業(yè)務量加大,快遞行業(yè)在發(fā)展過程中開始面臨很多問題:延時、丟失、損毀、被盜的投訴一直居高不下,給很多消費者造成損失和困擾。而其中更令人不解的是,由于快遞行業(yè)自身的某些規(guī)定,作為消費者的收件方有時候竟然面臨投訴無門、索賠無據的尷尬境地。
“先簽字、后驗貨”、“快遞延誤不賠”、“保價費為3%,如不保價按運費兩倍或四倍賠償?!薄ⅰ?5日內提出查詢索賠,過期不予受理?!?、“外包裝完好,內在數量、質量損壞均不負責?!薄ⅰ氨締斡行?0天,過期按無貨主處理”、“易碎物品損壞不予賠償”……昨日下午,黃島工商分局法規(guī)處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詳細列數了工商部門在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的快遞業(yè)存在的 “霸王條款”,并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者在接受快遞服務時,應詳細查看快遞單背面的快遞須知條款,發(fā)現有侵犯自身合法權益的 “霸王條款”時,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舉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目前,黃島工商部門正在進行對霸王條款的專項整治,消費者碰到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可以撥打12315舉報,工商部門將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經營方立案處罰。
快評
“霸王條款”不破快遞業(yè)將進死胡同
筆記本電腦變石頭令人震驚,更令人震驚的是快遞公司“最多只能賠償1000元”!按照經濟合同的規(guī)定,客戶與快遞公司達成了這筆業(yè)務,雙方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關系,要按照經濟合同的規(guī)則來賠償,而不是按“快遞規(guī)則”。
消費者不保價而不負責賠償的條款,看似可以減輕快遞公司的經濟損失,但是,卻變相鼓勵快遞員不負責或者打快遞物品的主意,刺激快遞員覬覦消費者的財物,極易發(fā)生快遞物被人為損毀、遺失、掉換現象,電腦變石頭就是這樣來的——反正消費者沒有保價,快遞公司不用照價賠償,換成石頭又何妨?這是一個巨大的漏洞,如果不堵上,不論對消費者,還是對快遞業(yè)而言,麻煩都將是一地雞毛。消費者會因此不信任快遞,對快遞公司用腳投票,快遞業(yè)則走入死胡同。(記者 劉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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