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文大學4名學生持斧頭砍死火鍋店合作伙伴張某及其懷孕的女友,后一審法院判決其中兩名主犯死刑。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高院對此案二審進行宣判,這兩名主犯因積極賠償被改判死緩同時限制減刑。
竇碩、貝方明、閆廣睿和黃某都是人文大學09級通信工程專業(yè)的學生。經查,竇碩等4人因經營火鍋店與火鍋店老板張某產生矛盾,遂多次預謀殺人,并購買斧子等作案工具。
2010年4月26日22時許,竇碩4人到延慶縣尹吉順網吧上網直至次日凌晨2時許。此后,閆廣睿獨自留在網吧看守4臺電腦,營造其他3人始終在網吧上網的假象。另外3人潛至延慶縣康莊鎮(zhèn)興隆商業(yè)街足療店張某和其女友丁某的住處。
騙開房門后,黃某和貝方明在一樓過道處持斧子猛砍張某的頭部頸部背部及四肢。與此同時,竇碩來到二樓北側西邊第四間房內,扼住張某女友丁某的頸部。在張某失血過多死亡后,黃某又來到二樓協(xié)助竇碩猛掐丁某的頸部,導致丁某窒息死亡。
此外,貝方明還在殺人后盜走了屋內7000余元現(xiàn)金及張某二人的戒指及手表等物,隨后3人逃離作案現(xiàn)場,經鑒定物品價值4000余元。
一審法院判處竇碩、貝方明死刑,閆廣睿獲刑10年。此外,法院還判令竇碩、貝方明、閆廣睿對兩名被害人家屬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兩名死者家屬分別獲賠67萬元經濟賠償。因案發(fā)時年僅17歲的黃某此前已被另案處理,并被判處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后,竇碩等被告人提出上訴,認為量刑過重。被害人家屬則上訴稱賠償金額過少。據了解,張某的家屬此前提出了220萬經濟賠償,而丁某的家屬則索賠139萬余元。
丁某家屬表示,丁某的父親體弱多病,母親腦溢血后偏癱,生活不能自理,丁某在北京的打工收入是家庭主要生活來源。一審判決賠償金額偏低,精神損失部分沒有支持也是不當?shù)摹?/p>
市高院認為,竇碩和貝方明有認罪悔罪的表現(xiàn),且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因此改判兩人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同時限制減刑。據了解,兩名被害人的家屬分別獲得50萬元的賠償。(記者 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