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借出貪官。海門市副市長(zhǎng)的張永斌,“主動(dòng)”把錢借給有求于己的公司,一借就是100萬(wàn)或200萬(wàn),利率高達(dá)40%。2010年4月中旬,南通市中院一審判決張永斌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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