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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陽光斜射晃暈眼追尾事故頻發(fā)

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2-11-23 14:50:31 字號:TT

初冬陽光斜射晃暈司機眼 追尾事故頻發(fā)

  秋末冬初,由于太陽高度角偏低,尤其是下午三四點鐘東向西行駛的時候,斜陽容易對駕駛員眼睛形成直射,導致駕駛員眼前出現(xiàn)盲區(qū),引發(fā)事故。昨天記者從位于吳興二路的簡易事故理賠中心了解到,近半個月來每天處理的因太陽刺眼導致的交通事故有十余起。(楊海濤)

  事例1:

  陽光直射追尾了才看清車

  日前記者到位于吳興二路的簡易事故理賠中心采訪,遇到三名因陽光刺眼導致事故而前來理賠的駕駛員。 “幸虧前面是輛車,要是個人,就麻煩了。 ”駕駛員曲女士后怕地說,當天下午3時許,她開車沿著遼陽西路東向西行駛,快至南京路路口時,由于前方亮起紅燈,車流都停了下來,但因陽光刺眼,她沒看清前面交通狀況,在變道時,頂在一輛出租車的車屁股上。

  “當時陽光直直地照過來,我兩眼被照得啥都看不清,努力調整駕駛位置,挺直腰板往前開,沒想到在路口變道時還是頂上人家了。 ”曲女士無奈地說。

  事例2:

  被太陽刺眼以致誤闖紅燈

  談論起冬日斜陽的威力時,市民劉先生也深有感觸。 “那天下午我開車沿著萊蕪一路東向西行駛,到萊蕪一路小學門前時,因為太陽幾乎與紅綠燈重疊,看不清前面的信號,結果誤闖了紅燈,等駛過停車線才發(fā)現(xiàn)。 ”劉先生說,這個紅燈闖得太冤枉。幸虧新規(guī)現(xiàn)在還沒有實施,要是放到明年,太陽這一照,駕駛證上的6分就沒有了。

  原因:

  太陽高度角低下午直射強

  記者從簡易事故理賠中心了解到,近半個月來,因太陽刺眼導致的刮蹭事故增加了不少,平均一天有十余起。在夏天,因為太陽刺眼導致追尾的事故很少,一到冬天數(shù)量大增。一家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說,究其原因,是因為冬季太陽的高度角比較小,尤其是在下午,太陽光由西向東平射,而且冬季天空相對比較晴朗,光照強,更容易導致駕駛員視線不清,并引發(fā)事故。

  交警部門證實了這一說法,記者了解到,在下午發(fā)生的追尾事故中,方向大多是東向西,原因就是陽光照射給駕駛員造成視覺“盲區(qū)”。

  體驗:

  初冬時節(jié)14至16時“最危險”

  日前,記者選擇了一個比較晴朗的日子做了一次體驗。結果發(fā)現(xiàn),近期陽光最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時間段集中在下午2時至4時,易致事故的車流方向是東向西。

  在下午2時至4時這個時間段,記者采用三種駕駛方式體驗陽光對駕駛的影響:一種是不戴墨鏡不拉遮陽板駕駛;第二種是戴上墨鏡不拉遮陽板駕駛;第三種情況是戴上墨鏡拉下遮陽板駕駛。

  結果發(fā)現(xiàn),在采取第一種駕駛方式時,沿著馬路東向西行駛,前方的視線能見度約兩米,前方視線模糊,地面上的標志標線無法識別;采取第二種駕駛方式,能見度約有30米,但視野清晰度不夠,能看清近距離內的標志標線及信號燈的顏色變化;第三種駕駛方式能見度約有20米,視線開闊度不夠,如果車速較快,遇緊急情況可能無法及時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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