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品男離婚當庭自備天平驗鈔機 求前妻還12雙筷子
一起普通的離婚案近日起訴到四方法院。經(jīng)過民三庭法官庭前的調(diào)解,雙方同意離婚,但男方要女方返還當初彩禮的部分錢財和結婚6大件等物品。開庭時,女方現(xiàn)場拿出一摞百元鈔票要做了斷,卻被男方和男方的親友團攔住,男方掏出一臺驗鈔機,當庭清點驗明真?zhèn)?。第二件返還物品是訂婚時男方家送給女方的金項鏈,女方拿出項鏈,隨口添了一句,“你小心項鏈跌了分量?。?”不想男方微笑著掏出第二件“利器”——一架天平。
離婚
12雙筷子也上返還清單
李先生和馬女士結婚兩年多,因為家務活兒越來越多,爭吵升級,馬女士在親友團的簇擁下到法院起訴離婚。李先生對離婚并沒有異議,房子是自己婚前買的,裝修、家具都沒用女方的錢,離婚時沒有爭議,就是可惜自己當初訂婚時候下的彩禮。他表示彩禮是為了雙方和睦生活下去才給的,現(xiàn)在婚姻破裂,理應把101800元還給男方家。李先生說,因為馬女士是青島人,按照女方的強烈要求,訂婚時男方給了6大件,金項鏈、金戒指、粉絲、黃花魚、肉和煙酒,煙酒在婚禮的時候用了,魚、肉、粉絲可以不做計較,但金首飾要還,一瓶價值千元的五糧液酒也要還,找不到這些東西,堅決不離婚。
為了沒有遺漏,李先生給法院出具清單,足足40項,打印了正反兩張A4紙。清單里,包括12根筷子這樣的小物件,也有“高檔微波爐”“高檔涼席”等居家用品,在表格后面,李先生給出了這些物品的購買價格。一些無法返還的東西比如給女方買的面膜、VEROMODA的褲子,則要女方折算現(xiàn)金補償。
調(diào)解
三個回合后雙方都讓步
針對李先生的附加條件,馬女士也提出財產(chǎn)分割要求。她說婚姻存續(xù)期間,丈夫繼承了一處房產(chǎn)25%的產(chǎn)權,按照婚姻法,離婚后她應該得到房子12.5%的產(chǎn)權。另外訂婚時,女方家也給李先生買了西裝,如果李先生計較,她也可以扯一張清單。
法官調(diào)解了三個回合,李先生和馬女士都做出讓步,李女士同意返還101800元里的3萬元和金首飾、五糧液,并不再計較李先生的房產(chǎn),李先生放棄其他瑣碎項目的追償。法官介紹,調(diào)解時,夫妻兩人都比較理智,親友團卻很難說服。雙方各執(zhí)一詞,女方家痛陳李先生不顧家的種種劣跡,男方家則嫌媳婦的品味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