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標牌 校車標牌須放前后車窗處
124號令規(guī)范校車標牌核發(fā)條件和程序。規(guī)定對政府批準校車使用許可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領取表之日起三日內發(fā)放校車標牌,并在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shù)。
校車標牌記載了校車的機動車號牌號碼、所有人、駕駛人、行駛線路、開行時間、??空军c、發(fā)牌單位、有效期限等信息。
校車標牌分前后兩塊,分別放置于
校車司機 校車駕駛人每年參加教育
124號令規(guī)定了校車駕駛人需要滿足的條件。一是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二是最近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三是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四是無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一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五是無犯罪記錄;六是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另外,124號令對校車駕駛人日常管理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一是校車駕駛人要每年參加審驗教育。規(guī)定校車駕駛人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記者 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