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北京律師赴云南巧家縣人民法院提起名譽權訴訟
趙登用家人向警方索賠200萬
北京律師蘭和昨天宣布,受云南巧家爆炸案被害人趙登用家人委托,將于今天向巧家縣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巧家縣公安局就侵犯趙登用名譽權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元。
提起訴訟的原告包括趙登用的父母、妻子及剛滿一歲的兒子,被列為被告的是巧家縣公安局,其法定代表人就是案發(fā)后“以前程擔保”爆炸系趙登
局長“擔?!壁w家受傷
起訴書中稱,在導致4死16傷的“5-10”巧家縣爆炸案中,趙登用被當“人彈”加以利用,5公斤的火藥在其身上集中爆炸,死相慘烈。5月14日,巧家縣公安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局長楊朝邦表示“可以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擔保”趙登用是此案嫌疑人。楊朝邦還爆出趙夫妻不和等八卦信息,從趙私人網(wǎng)絡空間兩年前的只言片語挖掘出其生前極端、厭世和反社會的精神傾向,并由此推導出趙制造爆炸案的動機為“報復社會”。
趙登用的家人說,新聞發(fā)布會后,趙的老師、朋友、鄉(xiāng)黨、鄰里都對其加以指責,其家人也飽受非議和調(diào)查。由于警方信息公布的草率、功利和喪失專業(yè)精神,趙登用從一個不明就里的無辜受害者變成一個十惡不赦的暴徒,引發(fā)社會非議,家人承受了被社會輿論攻擊所帶來的二度傷害,受到巨大的精神折磨。
要求公安局登門致歉
直至8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通報了此案的偵查結論,稱此案緣起于征地拆遷,嫌疑人另有其人,趙登用是受害人,并承認巧家縣公安局表述不嚴謹、不確切誤導了社會,傷害了趙登用的家人。
趙登用的家人認為,巧家縣公安局在新聞發(fā)布會上的信息披露和結論指引,在社會上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已嚴重侵害到死者趙登用的名譽,對其家人造成莫大的精神創(chuàng)傷,已經(jīng)侵害了死者趙登用的名譽權。為此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巧家縣公安局登門致歉,在指定報刊上連續(xù)7天刊登致歉聲明,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元并承擔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