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市民李先生被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持刀搶劫,事后,他一直不敢報警。幾天后,他又因沒錢幫這名男子付出租車費,被的哥送到了派出所,可他還是沒懷疑那名男子的身份。直到8月8日,見到和自己有相同遭遇的朋友,李先生才發(fā)覺上了當(dāng)。
昨日,記者從成都武侯區(qū)檢察院得知,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并搶劫的男子劉丹(化名),已被檢察院正式批捕。
冒充警察搶劫當(dāng)事人不敢報警
7月28日,李先生正在茶店
第二天,劉丹又找到李先生索要錢財,李先生只得再次掏出腰包。沒想到當(dāng)天晚飯后,劉丹第三次找到他。李先生不愿再掏錢,劉丹摸出一把彈簧刀說:“你今天不拿錢,我就把你弄到派出所去。”李先生知道自己被搶劫了,但想到對方是“警察”,就沒敢報警。
和朋友閑聊中才知遇到假警察
幾天后,李先生再次見到了劉丹,劉讓他幫忙支付300元的出租車費。當(dāng)時李先生沒有那么多錢,但劉丹已離去。的哥拿不到錢,將李先生送進(jìn)了茶店子派出所。
李先生想到讓他幫忙付錢的就是派出所的警察,如果把事情鬧大,害怕劉丹報復(fù),只好把身上的150元全掏出來付了車費。8月8日,李先生遇到朋友鐘先生,兩人閑談時,發(fā)現(xiàn)都曾遇到過劉丹借錢,只不過劉丹在鐘先生面前自稱是簇橋派出所民警。
當(dāng)天下午,兩人將劉丹約出來,并報了警。經(jīng)警方查實,劉丹其實是無業(yè)人員。
稱從小崇拜警察可能面臨重刑
劉丹落網(wǎng)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說,一年前在荷花池幫忙出售勞保用品時,通過地下渠道獲得了一件帶有警銜和警號標(biāo)志的警服。其實他從小就崇拜警察,覺得很有面子。因最近一段時間手頭緊,想找點錢用,他這才決定冒充警察向別人“借”錢。
8月21日,武侯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招搖撞騙罪和搶劫罪,對劉丹作出了批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