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初中女生賣淫十六歲“大姐大”獲刑6年
16歲的花季少女小蘭(化名)因強迫賣淫面臨六年監(jiān)禁。近日,連州市人民法院一審以強迫賣淫罪判處被告人小蘭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5000元。
被告人小蘭初中畢業(yè)后,與社會上的閑雜青年混跡在一起,以“大姐大”自居。她為了斂財揮霍,把主意打到了在校的初中女生身上,強迫未滿14周歲的初中女生賣淫。
2011年9月,小蘭和三名同伙竄到連州市某中學
同年10月26日,小蘭一伙又竄到連州市一中學,以拳打腳踢、用晾衣架毆打、用冷水淋身體等手段,強迫另一名女生外出賣淫,結(jié)果被宿舍看管員發(fā)現(xiàn)并報警,小蘭隨即被警方控制,最終依法得到了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