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坤以“十大創(chuàng)新人物”身份見諸當?shù)貓蠖?/p>
因經濟糾紛,陳大坤在8年時間里單獨或伙同他人殺害四人,其中三人被碎尸。8月31日,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執(zhí)行死刑命令,依法對陳大坤、漆國禮等人故意殺人、非法拘禁、私藏彈藥案進行公開宣判,并對罪犯陳大坤、漆國禮執(zhí)行死刑。
案發(fā)前,陳大坤先后擔任過武警某支隊政委、張家界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張家界市司法局副調研員,后經商創(chuàng)
2010年7月14日,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審審理,判處被告人陳大坤、漆國禮(陳大坤的親外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大坤等人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訴。2012年2月15日,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陳大坤等人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裁定核準被告人陳大坤、漆國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記者 劉志杰 通訊員 屈平 崔欽 實習生 曾程)
[案件回放]
8年殺4人,戰(zhàn)友至交都不放過
因經濟糾紛,陳大坤對相交多年的好友郭國鋼產生怨恨。2008年8月19日,陳大坤將郭國鋼騙至酒店房間內,交給漆國禮等三人后借故離開,而后親自發(fā)出“動手”的短信。在郭國鋼被殺害后,陳大坤一行人將尸體拖出去掩埋,并制造其“躲債逃跑”的假象。
因倪為寬多次催討工程款,陳大坤對其產生怨恨。2008年7月7日,陳大坤將倪為寬騙到公司,安排向延慶、覃孟君、漆國禮三人將倪為寬捆綁。第二天晚上,陳大坤獨自在辦公室的衛(wèi)生間里將倪為寬殺害并碎尸。
2008年5月22日,陳大坤將與其有經濟糾紛的嚴桂蘭騙到出租屋內,并與漆國禮、向延慶將嚴桂蘭用鐵鏈捆住鎖在衛(wèi)生間內,把她關了整整8天。5月30日,陳大坤單獨將嚴桂蘭殺害并碎尸。
鄭長青雖是陳大坤的戰(zhàn)友、至交,仍沒能逃過陳大坤的毒手。2001年10月30日,以償還20萬欠款為由,陳大坤將鄭長青約至一家賓館吃飯,將精神藥品“三唑侖”放在啤酒中讓其飲用。然后,要意識模糊的鄭長青寫了一張20萬元的收條和一張向陳大坤借款8萬元的借條。在拿到收條、借條后,將昏迷的鄭長青帶到一間出租屋內,當晚8時許,將鄭長青殺害碎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