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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拉黑維權乘客名單 無法買票涉嫌侵權

來源:北京晨報 2012-07-19 10:11:35

????你維權我拉黑?

????這些人維權了!拉黑??!

????2012年4月,一些哈爾濱市民乘坐春秋航空公司飛機時出現(xiàn)長達8個多小時的延誤,航空公司為安撫情緒不滿的乘客,給予每人200元補償。但部分獲賠乘客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單”,無法購買春秋航空的機票。律師稱,航空公司此舉涉嫌剝奪公民自由出行的權利,還涉嫌違法。(7月18日 《法制日報》)

????觀察

????黑名單竟成殺手锏

????你索賠,我拒載,看誰斗得過誰。在航空公司與乘客權益的博弈中,“黑名單”成了最后的殺手锏。理論上說,賣方自然也有“拉黑”消費者的權利與自由,這是市場公平法則的要求。

????但問題是,航空公司不是面包店,事實上并不是一個充分競爭的自由市場。盡管與其他壟斷行業(yè)相比,民航似乎算是較早開放的產(chǎn)業(yè),比如從2004年三家民營航空領到籌建牌照開始,僅2005年拿到“準生證”的民營航空公司就增至14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年,欠費、停飛、被收購成為越來越多民營航空的關鍵詞。換言之,民航仍是事實上的半壟斷市場,那么,航空公司輕率而情緒化的“黑名單”就很容易戕害乘客的出行權與求償權。何況,《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規(guī)定,從事公共運輸?shù)某羞\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然而,航空公司的“黑名單”已經(jīng)成為自娛自樂的一種潛規(guī)則:今年2月底,全國首例“航空黑名單案”由法院作出判決。法院認定,航空公司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有權拒載,但法院同時建議加強立法,將拒載行為制度化、公開化,保障乘客知情權。遺憾的是,在“沖上跑道維權”事件發(fā)生后,甚至有民航人士提議中國航協(xié)等機構可效仿金融行業(yè)的做法,對涉嫌違法的過激旅客設置“黑名單”,使其無法在國內(nèi)任何一家航空公司購買機票——此種國際上都無先例的懲戒提議,恰恰反映了民航業(yè)濫用“黑名單”的現(xiàn)狀。

????“黑名單”本身無錯,這是市場信用成熟的標志之一。但不管何種“黑名單”,都應該有制度化的、公開透明的標準,不能淪為強勢市場方的“最終解釋權”。作為帶有壟斷色彩的行業(yè),尤其應慎用,甚至力戒“黑名單”,以此保障弱勢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自古以來,市場交易都講究和氣生財,動不動就“拉黑”,也許暫時能嚇唬得了人,但隨著全球資源配置的深入,“獨家買賣”越來越少,小心眼的“黑名單”就真不怕消費者也會秋后算賬嗎?

????鄧海建

????分析

????反客為主為哪般

????倘若每人200元賠償屬于危機公關,那“秋后算賬”式的后續(xù)發(fā)力實在顯得小家子氣。名義上說是安撫不滿情緒,實則緩兵之計,接踵而至卻是被列入其私設的“黑名單”,被冠為“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原因很簡單,只是因為“非理性維權”。

????一提“黑名單”,盡人皆知乃給人穿小鞋的服務設置,或屏蔽,或拒絕,或另眼相看。之前與黑名單有關的詞匯頻頻出現(xiàn)于報端,總是透露出一種公權的孤傲與隨意化,“航空黑名單”凸顯的是航空公司的孤傲與自大,存在公報私仇的嫌疑。延時8小時賠償200元遠遠不夠,卻為黑名單埋下伏筆,不得不說如此道歉實在讓人笑掉大牙。

????顯然,該被列入黑名單的應該是航空公司,而非乘客。心懷耿介的航空公司,只因為200元的賠償以及所謂的“耽誤班機”的借口,最終都折射出危機公關意識的微弱,以及小肚雞腸地設立黑名單,只會抹黑其公眾形象,令人大跌眼鏡。過度拔高自身形象,遺忘了自身公共資源的權利平等。最終只會是一次自我丑化,淪為輿論丑角。理應平等對待,補償應有的損失,維護每一位乘客的合法權益。

 ???曾金

????評判

????實為變相打擊維權者

????航空公司采用“黑名單”制度對一個公民購買航空機票的權利進行限制,這讓我們看到黑名單制度正在蔓延,這樣的蔓延是不合理、不應該的。

????首先黑名單制度是對違法違規(guī)的人員或企業(yè)采取一定的權利限制措施,而被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單的乘客并沒有違法違規(guī),他們只是要求航空公司對延誤進行賠償,這本是乘客在追求他們的合法權益。

????其次,對公民權利進行限制或剝奪,只能由國家機關或由法律授權的機構才能行使,作為航空公司根本沒有這樣的權力。因此用黑名單制度來限制公民的權益根本就是違法行為。既做裁判員,也做運動員,這是權力無限擴張的表現(xiàn)。

????如此懲罰措施,就是要讓乘客看到,他們要求賠償是得不償失的,以后乘飛機會遇到很多麻煩,看他們還要不要賠償?這是明顯的打擊維權者,只不過是借著黑名單制度。如果這一制度得到推廣,那么誰還敢維權?恐怕很多人對侵犯自己權益的行為只能忍氣吞聲了。

????用黑名單來打擊維權者不得不說是航空公司的“創(chuàng)新”,但是讓人擔憂。其他的打擊報復措施我們還能向有關部門舉報,但是這樣的打擊報復措施即使投訴到有關部門,也只能是把它當作航空公司建立的不合理的制度,而不是看成對維權者的打擊報復。春秋航空公司開了一個惡的先河,希望有關部門積極采取行動,對其進行監(jiān)管與懲處,因為這絕不只是一個不合理的制度,而是打擊報復維權者的惡性案例,應引起足夠的警戒。

 ???肖華

????延伸

????以賣方市場自恃不足取

????“黑名單”,旨在教育與規(guī)訓,初衷本無原罪。但是,乘客航班延誤獲賠200元被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單,卻領悟不到此番積極的意義,反而赤裸暴露出航空公司濃烈的“報復”意味與“殺雞儆猴”的恐嚇作用。

????相比龐大的人口基數(shù)與巨大的市場需求,國內(nèi)的航空公司總是站在“賣方市場”的高地。本來,航空公司掌控主動權,囿于市場的原則而最大化的為己著想無可厚非。只不過,倘若以失衡的“賣方市場”自恃,則委實欠妥。

????所謂“失衡”,并非僅在供需,更在于:一者,航空公司的“黑名單”,名義上只針對如霸機、攔機、打罵員工等旅客,但中間的自由裁量權太大,只有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來評審定奪,才能避免淪為航空公司侵害乘客的工具與契機。二者,目前所理解的“黑名單”無不是以乘客為假想敵,來規(guī)避乘客的行為失范,而航空公司的失職失責尚屬真空狀態(tài)。那么,依據(jù)市場的公平原則,乘客也當有權列出服務態(tài)度惡劣等針對航空公司的“黑名單”。相互監(jiān)督與制約,方能權責對等。

????有效數(shù)據(jù)顯示,僅2010年,國內(nèi)各主要航空公司計劃航班188.8萬班次,不正常航班達45.7萬班次。縱然諸多延誤的直接緣由直指自然因素,但延誤后產(chǎn)生的糾紛,航空公司有著不可推卻的責任。若航班延誤后航空公司盡量完善后續(xù)補救措施,而不是冷冰冰的傲慢態(tài)度,乘客的絕望情緒豈能被點燃以至于傷害生命安全也在所不惜?

????由此可見,紓解糾紛的關鍵在于航空公司變更服務理念,提高服務質(zhì)量,放低身段聽聽乘客的意見,反之,一意孤行,自恃失衡的“賣方市場”來捏造諸多“黑名單”,只是自掘陷阱罷了。

????劉孫恒

????■三言兩語

????●將因航班延誤而占機、罷乘、鬧事索賠的旅客列入“黑名單”的做法有違法律規(guī)定,屬于歧視消費者。

????——張中聞

????●把個別違法旅客或毆打服務人員的旅客列入“黑名單”,不應該成為民航企業(yè)的對策,面對他們,最有效的方法還是法律制裁。一方面從自身服務著手提高服務水平,另一方面加大對違法亂紀旅客的執(zhí)法力度,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與航空公司、機場合法的權益。

????——顧勝勤

????●一般說危害航空安全的都和暴力相關聯(lián)。國外的做法是,如果產(chǎn)生霸機,認為影響了下次起飛,可以把他趕下去。但趕下去的后果并不影響到下一次他乘坐飛機,霸機行為和所謂的黑名單和拒載,不能扯在一起。

????——孫玉超

????●此先例一開,各行各業(yè)都開始玩黑名單,請問還讓人怎么活?萬一你上公交車少投一毛錢就拉你上黑名單,你以后就不能坐公交車?這算是什么霸王條款!

????——張鑫培

????●對于航班延誤這一人為無法控制的事件,旅客應該予以諒解,不能想怎么鬧就這么鬧,民航局不妨制定延機賠償制度,以賠償乘客的精神損失。

????——向飛

????●每個人都有乘坐飛機的權利,只要他(今后)遵守航空公司制度,為什么要把他設成黑名單呢?這招不妥。

????——李仲士

????●信譽是企業(yè)的命脈,品德是公民的素質(zhì),二者要有機結合才完美!目前都有缺憾!

????——伊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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