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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斌案肇事車在宜春找到 司機自稱不知情(圖)

來源:新華報業(yè)網-揚子晚報-- 2012-06-08 14:36:54 字號:TT


  

就是這輛紅色大貨車闖禍。



  不會把“闖禍車”和司機帶到無錫調查

  昨日,無錫警方通報了該案的最新調查進展后,即有消息在微博上傳出,大意是無錫警方將把“闖禍”大貨車和司機帶回無錫進行進一步調查,一些實名認證的個人和官方微博也隨即轉發(fā),引起廣泛關注和議論。對此,無錫警方明確表示,這類消息子虛烏有,都未向無錫警方確認過。目前,“5·29”事故被定性為一起交通意外,“闖禍”大貨車和司機
不是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警方肯定不會將司機和大貨車帶回無錫進行調查的。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昨日,無錫警方調查小組已提取了“闖禍”大貨車制動轂的相關材料證物,正送回無錫進行相關技術鑒定。雖然大貨車司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否要承擔民事責任,以及應該承擔什么樣的民事責任,都要等鑒定結果出來后判斷。

  江蘇公安交巡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以法律為依據,盡快拿出準確的調查結果,并及時公布,給社會一個交代。揚子晚報記者于英杰

  車主如何擔責 要看鑒定結果

  嫌疑車輛和嫌疑人已經鎖定,該如何擔責呢?記者昨日聯系了上海秦建銘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建銘。

  他認為,隨后的調查,先是要通過鑒定來確認制動轂是否屬于這輛紅色大貨車,待確認后才能進行質量鑒定。“如果發(fā)現質量有問題,而且車輛也在安全保修期,且沒有私自更換或改裝,那制造商要承擔全部責任?!?br/>
  另一種情況則是車主已經對配件進行了更換,那么就要了解是不是三無產品,和發(fā)生的意外有無關聯,之后再確定責任。

  但車主若非“不知情”,而是在發(fā)現制動轂破裂后,沒有及時報警取證,并且私自更換了新的制動轂,也因此導致了警方無法取證那車主可能自行擔責。

        滬寧高速車禍,貨車約占一半

“車輛事故主要歸結于兩種,一種是機械事故,一種是和駕車人有關?!弊蛱欤瑴麑幐咚俅箨牻虒T陳培告訴記者,大貨車也是如此,像在滬寧高速上,跑長途的貨車經常會出現機械故障,他們發(fā)現后,對于能夠通行的要求到服務區(qū)去修理,不能通行的立即安排拖車,禁止在高速上修車。

對于飛出制動轂碎片達的這次事故,確實是個例。不過陳培也表示,在他們管理的滬寧高速部分路段內,涉及到貨車的事故約占到5成,而貨車的流量只占到了總體的3成?!肮軈^(qū)內今年發(fā)生的一起死亡事故,就是大貨車追尾前車?!标惻嘁仓赋?,涉及到貨車的事故,并不是指發(fā)生的事故都是貨車責任。

時速60公里急剎,拖印太長危險

制動轂到底有沒有問題,除了去修理廠檢測外,還有什么其他辦法能知道呢?昨天,南京新焦點汽車醫(yī)院負責人田維同建議,除了每年至少檢查兩次剎車系統(tǒng)外,駕車人可以進行簡單的自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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