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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聘無刑辯經(jīng)驗年輕女律師作辯護 或遭威逼利誘

來源:鳳凰財經(jīng)-- 2012-04-27 07:03:59 字號:TT

????4月26日晚間,吳英辯護律師張雁峰在微博上表示,本周三(4月25日)他被告知吳英不同意再委托其和楊照東律師,轉而與成浙江金華本地的一名律師簽署委托書。

????張雁峰微博截圖

????4月26日23點37分,吳英辯護律師表示在幾次聯(lián)系會見吳英未果后,被吳英案主辦法官告知吳英已更換律師。隨后,張雁峰又發(fā)布微博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他表示從二審起就免費為吳英提供辯護,更換律師的原因或是受到他人的威脅或利誘。其博文截圖如下:

????微博認證為媒體人萬茵的用戶發(fā)布三條微博,稱吳英案重審可能從透明走向封閉。他還在微博中指出,該律師取得律師資格時間不長,沒有刑辯經(jīng)驗。并且其發(fā)現(xiàn)這名律師分不清吳英案中的檢舉行為是自首還是立功。面對吳英父親的反對,該律師不斷強調,這是吳英自己的選擇。她還說,吳英認為她自己對這個案情已經(jīng)比較了解了,可以自己辯護。但“吳英父親擔心吳英到時無法獲得說話的機會,而這個文弱的女律師到時有話不敢講”。微博分析稱,法院反干預的首要措施就是控制信息公開,安排一個可控的律師至關重要。截止記者發(fā)稿時,認證用戶名為楊照東的微博并未就此事表態(tài)。

????吳英父親微博截圖

????吳英父親吳永正轉發(fā)了這三條微博。這是其上周五以來首次在微博上發(fā)聲。

????上周周五(4月20日)下午,新華社發(fā)布消息稱,最高人民法院未核準吳英死刑,該案發(fā)回浙江高院重審。按照司法慣例,吳英將不可能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在新華社發(fā)布消息前幾分鐘,最高人民法院網(wǎng)站亦發(fā)布新聞稱未核準吳英死刑。該消息認為吳英的一、二審判決正確,但認為吳英“免死”的理由是“吳英歸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賄賂多名公務人員的事實,綜合全案考慮,對吳英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張雁峰當天晚間向媒體表示,“對吳英案仍堅持無罪意見,但對最高法院的決定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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