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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3農民殺村干部搶劫500元救災款 被判死刑

來源:新華網 2012-04-03 07:52:00

????“5·12”大地震后,因自己未被列入重建援助對象,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農民王增得心生怨恨,協(xié)同另外2名村民將罪惡之手伸向協(xié)助政府進行救災重建貸款發(fā)放工作的村干部,半夜?jié)撊霂づ穹績壤諝扇?,搶得救災?00元。隴南市中院日前以搶劫罪判處3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甘肅省隴南市是“5·12”汶川大地震中甘肅省受災最重的地區(qū)。據介紹,在災后重建中,該市武都區(qū)柏林鄉(xiāng)農民王增得因自己未被列入重建援助對象而遷怒于村委會主任。2008年10月27日,王增得看到村委會主任王某正在自家?guī)づ窭锵虼迕癜l(fā)放救災重建貸款,遂萌生搶劫歹意。隨后,王增得叫上同村村民郭和平和王正才于次日凌晨持繩索、木棒前往王某的帳篷,在附近潛伏近3個小時,待滅燈后,撕開門簾進入帳內,3人合力將王某夫婦用繩索勒頸后又持木棒擊打致死。王增得搶得現(xiàn)金500元,后分給郭和平300元,而王正才負責將作案工具帶回家中燒毀。

????2008年11月6日至8日,郭和平、王正才與王增得先后歸案。警方在王增得帳篷內搜出非法儲存的爆炸物導火索70余米、雷管2枚以及TNT炸藥3000克。2009年4月2日,隴南市檢察院對王增得等3人提起公訴。

????隴南市中院審理認為,3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為搶劫救災款殺害被害人,3人均系主犯,且搶劫的財務屬救災款,社會危害性極大,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據此,法院以搶劫罪判處3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了解,3人不服判決現(xiàn)均已提出上訴。(記者 姜偉超 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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