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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市民潘女士撥打了本報熱線反映,2011年11月在城陽區(qū)和陽路上的怡可心嬰兒游泳館給孩子辦了一張會員卡,但是在今年3月20日左右?guī)Ш⒆尤ハ丛钑r,發(fā)現(xiàn)該游泳館已經(jīng)關門了 ,而她的卡里還有600多元不知道如何要回來。 ????潘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孩子今年只有5個月大,去年看到有很多人在這個游泳館辦會員卡,當時就花1050元辦了一張一年35次的會員卡。今年3月20日她像平時一樣再去那個游泳館洗澡的時候,發(fā)現(xiàn)游泳館已經(jīng)關門了。而問了游泳館旁邊的幾家店鋪之后才知道因為這家游泳館缺少相關資質,已經(jīng)被城陽工商部門查封了 ,而她卡里面還有600多元的余額沒有用完,而潘女士想聯(lián)系那個游泳館的店主時電話也打不通。 ????記者隨后也撥打了潘女士提供的該游泳館相關負責人劉女士的電話,劉女士告訴記者,這個店鋪已經(jīng)在2011年12月31日轉讓給了一位姓杜的女士,當時那位杜女士說會按照合同履約,現(xiàn)在游泳館的情況如何她也不知道,但是辦卡的會員們打了杜女士的電話之后還是一直找劉女士,也讓她不堪其擾。記者撥打杜女士電話時,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tài)。而記者將此情況反饋給潘女士時,潘女士表示對于轉讓的事情并不知情。 ????隨后記者又針對潘女士的情況咨詢了山東文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書峰,劉律師告訴記者,這個會員費由誰來退給會員們,需要看當時轉讓雙方對于雙方債權債務相關條款是如何規(guī)定的。最好還是由當?shù)氐南M者協(xié)會進行協(xié)調,如果協(xié)調不成則可以走法律程序。如果合同里面沒有具體條款,可以將轉讓雙方都列為被告。當事人也可以將這些會員們聯(lián)合起來一起起訴,每個人承擔的費用會少一些。記者 潘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