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中一根主枝干已經被撞斷。 開車上路,碰到勞斯萊斯傷不起,碰到古樹,同樣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哦。 昨天,微博上一則“溫州貨車撞倒一株古樹,村民索賠200萬元”的消息,讓不少網友發(fā)出了上述感嘆。 什么樣的古樹,要賠這么多錢?古樹被撞,為何村民出面索賠?肇事方到底如何善后? 貨車撞斷百年古樹 村民中有人喊出200萬賠償 事情發(fā)生在前天中午11點多,溫州沙城街道滄寧村,一輛標有“溫州順衡速運有限公司樂清分公司”字樣的貨車,將路旁一株百年古樹攔腰撞斷。 樹上掛著一張2003年的銘牌:浙江省古樹名木保護牌,無柄小葉榕,樹齡100年。樹根邊,還有一間小土屋,里面擺放著香火。 75歲的村民章應增說,100多年前,為了保平安,村里的老人在村口選了位置,種了3棵榕樹,這就是其中一棵。 村里人對這棵樹很有感情,平時也很愛護,為了便于它生長,甚至讓住在旁邊的村民黃國華改造自家房子,為大樹生長挪出了空間。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fā)現(xiàn)100年以上的無柄小葉榕,在溫州有760多棵。1985年,無柄小葉榕被定為溫州市樹。 至于索賠200萬元這件事,該村老人協(xié)會一名負責人解釋,事發(fā)后,村里很多老人還是希望能把樹救活,要是救不活,就要考慮賠償。幾年前隔壁莊泉村,也有一棵百年古樹被撞,后來獲賠80萬,于是,有人提出了200萬這個數字,認為這樣才算有個交代。 對于上述說法,沙城街道農業(yè)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胡國介紹,索賠200萬,應該只是村民在現(xiàn)場隨口一說,古樹具體價值,肯定要評估之后才知道?!肮艠浔蛔埠?,有關專家對樹木進行“搶救”,被撞斷的一半已沒法救活,只能盡量救活另外半邊?!焙鷩f。 倒地古樹到底價值幾何 林業(yè)局專家初判35萬左右 溫州林業(yè)局技術推廣總站相關負責人李克恩介紹,古樹名木價值評估方面,目前國家還沒出臺什么具體標準,一些地方自行制定了相關條例,但溫州還沒有。 幾年前,李克恩曾參與過當地一項關于古樹名木資源評估和保護的研究課題,計算古樹名木價值時,會考慮樹齡、生長態(tài)勢和所處位置好壞等諸多環(huán)節(jié)。 一株古樹名木的基本價值,由古樹名木的樹種價值,乘以生長勢價值系數、古樹名木樹齡價值調整系數以及樹木場所價值系數,再加上養(yǎng)護管理的實際投入等構成。 2008年初,溫州市區(qū)華蓋廣場一株樹齡203年,胸徑250厘米,平均冠幅32米,生長旺盛的無柄小葉榕,曾評估價值166萬多元,或可作為參考。 根據胡國提供的數據,這次損毀的古樹,樹齡100多年,樹高7.5米,胸徑65厘米,冠幅6米多。 若參考上述公式,索賠200萬元顯然虛高太多了。 不過,李克恩說,這個課題的研究成果,之后并沒有以政府部門發(fā)文等形式出現(xiàn),目前也僅僅作為一種參考。 另外,專家憑經驗初步估算,這棵古樹的市場價值,可能在35萬元左右?!暗唧w還要等專門的評估機構鑒定?!焙鷩嬖V記者。 賠償到底歸村里還是林業(yè)部門 這個問題還沒最終確定 交警部門透露,雖然這件事還沒有最終事故責任認定,但從現(xiàn)場勘察情況看,應該是單方事故,肇事貨車應負事故全部責任,應對受損樹木進行賠償。 肇事方基本明確,但問題是,誰有權獲得賠償? 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陳一來認為,古樹名木的所有權,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古樹所在村的村民或村委會等,若有證據證明,古樹屬于其所有或由其保護管理,協(xié)商中也不乏成為賠償主體的可能。 也有網友提及,古樹作為國家保護文物的一種,所有權人應該是國家,古樹遭損害,應由林業(yè)或文物主管部門索賠,而不是由村里來主張權利。 胡國說,目前村民提出,錢可以不要,但樹要還回來,“問題是這樣的樹,估計有錢也買不到?!倍厥路降膽B(tài)度,“他們不愿意私了,表示可以走法律途徑。” 李克恩說,目前涉及古樹名木損毀賠償的案例,主要還是以協(xié)商模式解決,從經濟、生態(tài)和景觀價值等多方面考慮,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昨天,肇事貨車所屬公司相關負責人,對這件事的表態(tài)也很簡單:“等待有關部門協(xié)調結果”。至于保險是否賠償等,這名負責人也不愿多說。 新聞鏈接 撞壞古樹,保險公司賠償有先例 早在2007年,北京門頭溝也發(fā)生過類似的事故。2007年8月31日,楊某的貨車行駛到妙峰山時將陳家莊村地界的一棵古樹撞倒,該樹是國家二級國槐。 楊某先行賠償了村委會36萬元,其后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只同意賠付20萬元。后來楊某至法院起訴,要求保險公司給付理賠款30萬元。 保險公司認為,古樹作為國家保護文物的一種,所有權人應該是國家,而不是由村委會來主張權利。關于賠償數額,保險公司認為,投保額度是30萬元,扣除5%免賠率等費用,只能賠償28萬余元。 車主楊某同意保險公司的看法,也認為國家對古樹歸屬的規(guī)定不明。 門頭溝法院經審理,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車主楊某28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