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權”是保障所有人的權利,這是刑訴法修改的最大亮點,充分體現(xiàn)了我國司法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
????●辯護制度的較大修改使刑訴法與律師法實現(xiàn)了銜接,為律師在刑事訴訟中進一步發(fā)揮作用提供了更有利的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據(jù)。
????●“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非法證據(jù)排除的具體標準”,等等,對于證據(jù)方面的這些補充修改,也是刑訴法修正的亮點。
????●刑訴法此次修改中對于未成年人的保護,體現(xiàn)了法律溫情的一面。
????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高票通過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從刑訴法修改方案的起草調研,到此次全國人代會上的認真審議,再到全體會上按下表決器,全國人大代表、青島琴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偉程親身參與并見證了這部刑訴法的“前世今生”,對這部“小憲法”有著深刻又獨到的理解。
????“我國刑事訴訟法制訂于1979年,1996年修改,至今已有16年之久。16年來,我國經(jīng)濟、政治、文化、社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這對刑事訴訟法提出了與時俱進的修改要求”。楊偉程說,近年來發(fā)生的“佘祥林案”、“趙作海案”等多起社會影響廣泛的冤假錯案,暴露出了刑事訴訟法的諸多缺陷,凸顯了修法的迫切性。
????“去年,我參加了全國人大法工委組織的立法調研會,當時的修正案二審稿中對第一、第二條一字未動,但今年在全國人代會上看到的審議稿就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予以寫入”,楊偉程說,原條文中“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但此處的人民是一政治概念,未將犯罪嫌疑人包括進去,不明確寫入,不符合保障人權的宗旨,而“保障人權”是保障所有人的權利,也與我國1998年加入了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相符?!拔艺J為,這是刑訴法修改的最大亮點,充分體現(xiàn)了我國司法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楊偉程說,這也是我國立法機關開門立法、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一個縮影,將人大代表等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充分吸收采用。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最核心的權利——辯護權難以得到落實,那保障人權也就無從談起”,楊偉程說,針對近年來律師在刑事辯護中會見難、立案難、調查取證難等問題,刑訴法此次修改對于辯護制度修改的力度很大:明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偵查階段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完善了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律師閱卷的規(guī)定。“這些修改使刑訴法與律師法實現(xiàn)銜接,為律師進一步在刑事訴訟中發(fā)揮作用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據(jù),降低了律師的執(zhí)業(yè)風險,從而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p>
????對于證據(jù)方面的修改也是亮點,楊偉程說。修正案草案在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嚴禁刑訊逼供的基礎上,增加了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規(guī)定,同時規(guī)定了非法證據(jù)排除的具體標準,公檢法機關排除非法證據(jù)的義務,法庭對非法證據(jù)排除的調查程序。這一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從制度上進一步遏制和防止刑訊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收集證據(jù)的行為,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刑事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提供了保障。
????“此外,刑訴法的修改在很多細節(jié)方面體現(xiàn)了保障人權,譬如說不強制親屬出庭指證被告人、逮捕后24小時內通知家屬、完善監(jiān)視居住制度等”,楊偉程說,此次法律修改中對于未成年人保護還體現(xiàn)了法律溫情的一面:對未成年人實行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有利于未成年犯罪人回歸社會,重新做人。(記者 楊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