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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青島市民反映部分駕校擅自提高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費,市物價局昨天再次重申,駕駛員培訓收費目前仍執(zhí)行現(xiàn)行價格政策,實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基準價格和上浮不得超過20%的規(guī)定。對培訓機構違反價格政策的,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 據(jù)介紹,駕駛員培訓價格上下浮動幅度不得超過基準價格的20%。學員中途退學的,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實際培訓學時和相應標準扣除培訓費用后,辦理退費手續(xù)。已完成培訓內(nèi)容、培訓學時但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學員,自愿再次參加同一培訓機構培訓的,培訓機構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實際培訓學時和相應收費標準的50%。國家規(guī)定的培訓教材按定價收取。另外,學員在惜福鎮(zhèn)駕駛員電子路考場訓練的,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使用電子路考場訓練收費標準為小型車每車每小時180元,大型車每車每小時220元,此費用不能強制收取,也不能與其他費用捆綁收取。學員參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的,還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繳納考試費700元和駕駛證工本費10元。 市物價局將于近期開展專項檢查。市民可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市物價局將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記者 何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