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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本化妝品提取于天然植物,不會產生過敏反應,使用三個月內,面部色斑會有較明顯改善。 ”聽信了經銷商的承諾后,市民李女士當場購買了這款價值399元的化妝品。沒想到,才用了兩天,李女士臉上便出現(xiàn)了許多紅色的小疙瘩。 李女士趕緊與經銷商取得了聯(lián)系,得到的答復竟是,“化妝品已經起了效果,開始排毒了! ”李女士信以為真,繼續(xù)用了三天,面部小紅疙瘩非但沒減少,而且越來越多,還又疼又癢。李女士不得不到醫(yī)院咨詢,醫(yī)生診斷為化妝品引起的皮膚過敏,醫(yī)療費花了216元。李女士非常氣憤,要求經銷商予以賠償,但經銷商不理不睬,后來干脆連電話都不接了。昨天,李女士來到李滄區(qū)消保委投訴,要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消保委工作人員經過調查了解,確定李女士反映情況屬實。經營者也承認曾經承諾過該產品提取于天然植物,一般不會產生過敏反應,但不排除由于個體特質產生的不良反應。但經營者稱李女士的皮膚是敏感型皮膚,容易產生過敏,因此拒絕對李女士賠償。消保委認為,消費者皮膚敏感不應作為免責依據,因為經銷商在推銷產品時曾承諾使用該產品無過敏反應,從而導致了消費者遭受痛苦。因此,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經協(xié)商,經銷商無條件退還李女士購貨款399元,并賠償醫(yī)療費等300元。 (張譯心 賈軍 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