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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家長的利益,市教育局通過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使教育收費工作實現(xiàn)制度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運作。 據(jù)悉,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后,中小學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成為社會關(guān)注的熱點。為加強管理,我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實行層層落實責任制。對亂收費實行“一票否決”,凡亂收費的學校,一律取消評先選優(yōu)資格;對明知故犯,頂風違紀,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的,要嚴肅追究學校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學校收費工作做到專人專管,使教育亂收費無機可乘,堵住了制度漏洞。 目前,我市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主要包括伙食費、校車費,代收費項目主要包括課本費、作業(yè)本費、學生裝費。通過學校辦理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全部實行自愿原則,一律由家長自行決定是否購買,學校不得強制服務。服務性收費由服務單位直接收取,學校通過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長通報,只進行中間服務,不得出現(xiàn)盈利行為;代收費由學校按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并定期與提供服務的單位據(jù)實結(jié)算。(文/威海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