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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宿遷2月16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漁用柴油補貼是中央針對漁民的一項惠民政策,江蘇宿遷市駱馬湖洋河灘的101戶漁民從2006年就開始領取這一補貼,但是最近漁民們反映說,2008年國家下發(fā)漁民的柴油專項補貼,直到現在他們也沒拿到。 據統計,這筆錢有近40萬。可是當記者前往當地宿遷市調查時,卻發(fā)現這筆錢的去向,涉及到的兩級政府部門竟然誰也說不清楚。那么,這筆惠民款到底去了哪里? 宿遷的駱馬湖是江蘇省四大湖泊之一,眾多漁民們以捕魚為生。2006年起,作為一項惠民政策,中央財政開始發(fā)放漁用柴油補貼,這其中2008年是補貼最多的一年,12匹馬力17.6千瓦的普通柴油水泥機動船補貼達到3900多元??闪钏捱w市駱馬湖曉店鎮(zhèn)洋河灘101戶漁民沒想到的是,2008年的國家漁船柴油補貼,截至目前沒有到達漁民手中。 漁民:國家能想到我們漁民的苦難,他們理解我們,我們受感動,公布過了錢有,到時一拿說沒這錢,叫我們非常失望。 據了解,駱馬湖漁民分野外捕撈、人工網箱養(yǎng)殖和流刺網三種類型,而這101戶漁民中99戶是人工網箱養(yǎng)殖戶。漁民們說,在野生漁業(yè)資源衰減后,他們很少用17.6千瓦12匹馬力的水泥大機動船在湖里拉網捕魚了,而是向人工定點網箱養(yǎng)魚方式轉變,插網、運魚苗盡量用小馬力漁船,以求節(jié)約成本,這樣一來,水泥大機動船就很少開了。漁政部門針對水泥漁船每年一次的年檢和各項稅費,至今他們都按時繳納,漁民們都是三證齊全:船舶檢驗證、漁業(yè)船舶登記證和網箱養(yǎng)殖發(fā)票。 洋河灘居委會主任蔡書記證實,這101條漁船2008年都是真實存在的,漁民手中至今還保留著該負責人當年的親筆承諾書。地方漁業(yè)部門負責漁船柴油補貼上報資格審查工作,漁民“三證齊全”方可通過審查,不過在宿豫區(qū)漁政站站長肖吉文看來,漁政站只負責船檢,補貼發(fā)放與他們無關。 肖吉文:我們只能檢過船后,我們每年向省里統計相關數字, 記者:這101戶也是你們報上去的吧。 肖吉文:檢驗過都報上去了。 記者:這筆錢上面有沒有及時打下來? 肖吉文:你問我我不知道。 記者:在補貼發(fā)放里面要不要起到監(jiān)督作用? 肖吉文:監(jiān)督不是我們的,文件寫得行政首長負責制,由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發(fā)放涉農補貼。 記者:08年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是哪里? 肖吉文:08年是水產局,現在是農委。 記者采訪當天,宿豫區(qū)農委副主任吳東外出開會,他通過電話向記者證實,這筆101條漁船的柴油專項補貼指標確由他們上報,補貼早在2008年就已經到達宿遷市湖濱新城管委會: 管委會: 我聽他們說過的,我09年才過來, 記者:省里面也下發(fā)了39萬多這個錢是吧? 管委會:對對對,這個錢發(fā)在湖濱新城沒花出去,我們地方上是沒有權利來挪用這個錢的,報指標是我們報的,帳目也不是我們負責,由財政發(fā)放這個錢。 采訪中,兩位宿豫區(qū)漁業(yè)負責人都提到“三證齊全”是獲得補貼第一道關,第二道關是區(qū)政府的發(fā)放核實工作。那么駱馬湖洋河灘2008年的“漁船柴油補貼”當年是否到了宿遷市湖濱新城管委會財政局,如果沒有下發(fā),這近40萬的專款現在又去了哪里? 在湖濱新城管委會,分管財政的吳瑩副主任對此感到很詫異,2008年她正在擔任管委會財政局局長。隨后吳瑩副主任立即召集洋河灘所屬的曉店鎮(zhèn)政府負責人,及管委會現任財政局牛副局長閉門調查了解情況。記者等待了一個多小時后,他們向記者通報了初步調查結論:2008年洋河灘101條船的柴油專項補貼當年就已經退回宿遷市財政局,理由是“船舶打漁生產低于3個月”,依據是宿遷市財政局2008年43號文,其中寫道“收回湖濱新城區(qū)2006至2008年度財政補貼漁業(yè)清算結余資金預算指標147萬元”。 截至記者發(fā)稿前,湖濱新城管委會未能向記者提供近40萬元柴油專項補貼進出管委會的明細憑證,而是籠統的強調,這筆錢已經包括在退回的指標中。上級部門說發(fā)了,下級部門說退了,這筆40萬元的補貼到底去了哪里?兩級部門欠百姓一個說法,也欠公眾一個交代。中國之聲將繼續(xù)關注。(記者 朱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