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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億漢代玉凳被指涉嫌假拍 當事各方回應(圖)

來源:新華網 2012-02-01 14:33:00

資料圖

????當事各方回應網曝“2.2億元‘漢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

????拍賣公司承認天價玉器并未成交

????新華網北京2月1日電(“中國網事”記者)龍年伊始,熱得發(fā)燙的中國藝術品拍賣市場被潑上了一盆涼水不少網民各大門戶網站紛紛發(fā)帖稱,2011年時以2.2億元成交、創(chuàng)下玉器拍賣紀錄的“漢代玉凳”是贗品,拍賣方涉嫌拍假,天價拍品背后難逃“洗錢”“騙貸”之嫌。

????新華社“中國網事”就此事采訪當事各方最新獲悉,由于藝術品鑒定本身存在巨大爭議所謂“漢代玉凳”的真假依舊是個謎團,但是拍賣方承認那件創(chuàng)下2.2億元拍賣記錄的玉器事實上并未最終成交。

????據記者調查,被網民廣泛質疑的“漢代玉凳”的拍賣方“北京中嘉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的官網顯示:該拍品全稱為“漢代青黃玉龍鳳紋梳妝臺、坐凳(兩件)”;尺寸為“臺127.3×47.8cm,坐凳45×45×32cm”;重量為“臺重265.2斤,坐凳重72.2斤”;估價為“180000000元人民幣”。

  2011年1月9日,該拍品在“‘古玉雅集’古代玉器專場拍賣會”上,以1.8億元起拍,最終以2.2億元成交,創(chuàng)下新的玉器拍賣紀錄。

  然而,這樣一件“稀世珍寶”卻惹來不少網民的嘲笑,直指該拍品“造假不專業(yè)”。“醉眼梨花滿路”等網民說:“按照一般歷史常識,漢代古人是席地而坐的,當時還沒有發(fā)明凳子。這‘漢代玉凳’難道是‘穿越’而來?”

  還有不少網民分析,這可能是拍賣公司伙同委托人(賣家)、買受人(買家)聯手做的局?!疤靸r拍品就是魚餌,抵押后從銀行套現。這里面的潛規(guī)則多得是!”

  綜合網民的質疑,圍繞著“2.2億元‘漢代玉凳’涉嫌假拍”事實上存在4個疑點。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各方。

  (疑點一):“漢代玉凳”是否為贗品?

  “中嘉拍賣”高級顧問朱明講述了拍品鑒定過程:該拍品于2010年10月在河北征集到后,“中嘉拍賣”專程請故宮博物院研究館員周南泉老先生對此拍品進行實物上手目鑒,認定此拍品為“漢代”,并出具了鑒定證書。

  周南泉的鑒定證書顯示:“名稱:玉梳妝臺與椅”“年代:漢”“質地:玉質”“專家鑒評:質晶瑩溫潤,有古雅的沁色和包漿……工藝精細巧,體紋生動神奇,造型罕見,有重要的收藏和研究價值?!?/p>

  然而,中國文物學會文物鑒定委員會副會長張寧認為:“漢代時人們是席地而坐,當時中國還沒有凳子的概念,這種凳子要到宋朝才有?!边€有專家表示,從“漢代坐凳”的圖片上看,它屬于“高坐器具”,不符合漢代的禮制和貴族文化特點,也不符合當時的服飾要求,拍品可能是仿清代家具。

  對此,“中嘉拍賣”副總經理黃建軍這樣解釋:這件拍品的主件是梳妝臺,坐凳僅為附件,梳妝臺是陳設器而非實用器?!爸劣谶@件拍品的真?zhèn)?,那是學術問題。用‘漢代人席地而坐’來判定當時絕沒有凳子,下此結論為時過早。”

  而張寧并不這么認為:“很多贗品粗制濫造,明眼人一看便知,可一些拍賣公司所聘的假專家為牟利不惜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即便一些真專家,由于拿老板的工資‘吃人嘴軟’,也違心做假鑒定,‘天價贗品’便肆無忌憚地流向市場。”

  (疑點二):“漢代玉凳”的天價如何出爐?

  據朱明介紹,送拍的委托人根據拍品玉料的重量與珍貴性、周南泉先生的鑒定證書和“中嘉拍賣”的建議,將起拍價定為1.8億元。“這件拍品,即便不是漢代的,而是現代的,它的價值也可能比起拍價要高?!?/p>

  黃建軍說,2010年1月9日,在北京昆侖飯店舉行的《古玉雅集》專場拍賣會上,經多次競價,366號競拍者最終以2.2億元的價格拍得此物。

  記者幾經周折獲得委托人和買受人與“中嘉拍賣”簽訂的合同。合同顯示,經委托人同意,該拍品的起拍價為1.8億元,而366號競拍者張某最終以2.2億元的價格與“中嘉拍賣”簽訂了買受協議,傭金比例為12%。

  (疑點三):拍品是否真正成交?

  針對網民關于“通過拍賣‘洗錢’‘騙貸’”等質疑,黃建軍回答,“漢代玉凳”最終實際并未成交?!芭馁u現場,該拍品雖已落槌,但買受人并未當場付款,之后我們曾多次催促其付款,但直到現在也沒實際交割。買受人當時所繳納的3萬元保證金依然在拍賣公司,已作違約金處理,而拍品依然在委托人處。”

  記者根據買受合同和保證金憑證上的聯絡信息與這件拍品的買受人張先生取得電話聯系。張先生承認,他曾替“老板”在《古玉雅集》專場拍賣會上以2.2億元拍得“漢代坐凳”。之所以“賴賬”,他這樣解釋:“我們老板的錢沒到位,最后沒付款,所以拍前交給拍賣公司的3萬塊保證金變成了違約金?!?/p>

  記者在“北京市文物局給《古玉雅集》拍賣會文物拍品審核的批復(【2010】1440號)”中看到,“中嘉拍賣”須在拍賣活動結束后三個月內,將已拍賣文物記錄的備案材料以書面形式上報?!爸屑闻馁u”稱,因“漢代玉凳”未成交,故并未向北京市文物局上報。

  (疑點四):拍賣方到底有無“知假拍假”?

  針對網民“‘中嘉拍賣’假拍‘漢代玉凳’已不是首次”的指控,朱明回應說:“我公司拍賣的‘漢代玉凳’,有專家鑒定,也已通過文物主管部門的拍前審核并獲得拍賣許可,沒有任何違法違規(guī)行為?!钡瑫r,朱明并未否認網民有關“‘中嘉拍賣’售假有‘前科’”的問題。

  北京朝陽法院官網顯示,2008年,劉某在該拍賣公司購買8件古董商品,共支付貨款近26萬元。后劉某經鑒定發(fā)現,這8件瓷器均為現代仿品,遂將“中嘉拍賣”訴至法院。2010年底,法院判決“中嘉拍賣”向劉某退還全額貨款并支付相關利息及鑒定費用。

  記者1月30日從中國拍賣行業(yè)協會了解到,北京中嘉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不是中國拍賣行業(yè)協會會員,同時也不具有中國拍賣行業(yè)協會評定的企業(yè)資質等級。中拍協理論宣傳部副主任歐陽樹英表示,協會目前正通過其他渠道與該公司負責人盡快取得聯系并了解拍賣活動相關情況,隨后會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企業(yè)所屬政府主管部門。

  對此,“中嘉拍賣”稱已接到北京市文物局通知,要求其盡快上報關于“漢代玉凳”拍賣全程的情況說明,公司已于1月31日按期上報。

  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北京市文物局尚沒有對“2.2億元‘漢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做出最終結論。

  不少業(yè)內專家和知名文化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2.2億元‘漢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實際上集中反映了目前我國拍賣市場的一些亂象,有關整治迫在眉睫。

  知名文化學者吳樹認為,這反映出中國文物鑒定業(yè)已陷入萬劫難復的困境。近30年的全民收藏運動導致中國文物市場上的贗品逐步實現高科技制假、高手段營銷、高利潤回報,而我國沒有完整的鑒定體系,沒有不同類型文物的鑒定標準,更沒有科學權威的鑒定機構。

  著名畫家韓美林告訴記者,一些知名拍賣公司公然拍賣署名自己的偽作,很多買家傾其畢生積蓄買到贗品后紛紛找他控訴,甚至癱在地上,他不忍心藝術愛好者蒙受損失,不得不為其再創(chuàng)作一幅真品。

  韓美林當著記者的面拿出近幾年收集的上百幅假畫說,每年到他住處求證“韓美林畫作”真?zhèn)蔚氖詹卣叨噙_數百人,但最多不到3%是真跡?!斑@些年拍賣行知假拍假越來越多,給不少買家造成損失甚至家破人亡,我只能苦笑。”

  對愈演愈烈的拍賣亂象,中國拍賣行業(yè)協會于去年正式發(fā)布《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yè)自律公約》,公約規(guī)定,不知假拍假、堅決杜絕“假拍”行為。

  然而,就在公約發(fā)布第二天,原中國嘉德(廣州)國際拍賣公司就在“2011年夏季拍賣會”上公然拍賣被韓美林認定為贗品的畫作。

  記者看到,在這場拍賣會的預展圖錄上,假冒韓美林的畫作《旺兔》《小狐》《猴》以及雕塑《奔牛》赫然顯現。其中,《奔?!芬?8200元成交,《旺兔》《小狐》和《猴》流拍未成交。

  文化部文化市場發(fā)展中心主任陳興保等專家建議,建立藝術品評估體系,即成立國家級藝術品鑒定機構指導拍賣評估,由權威專家鑒定與科技檢測相結合,并全程公證。同時,為保證拍前鑒定的獨立性,鑒定師不應與任何拍賣公司存在合同關系。

  針對拍賣法的修訂,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建議,修改該法的適用范圍,由只針對拍賣企業(yè)到涵蓋賣、拍、買三方在內的拍賣行為;第六十一條應補充“買受人在拍賣成交后若有證據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換”的內容;對虛假鑒定、聯手做局等涉嫌欺詐行為,除民事責任外,須加入刑事處罰。

  張寧認為,大眾傳媒不能為追求轟動效應、制造噱頭對“天價拍品”肆意傳播,而應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在對拍品成交額數據進行核實后再向社會公布,以防助長拍假者的氣焰。(記者周寧、李德欣、岳瑞芳、萬一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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