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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駁斥美國報告 稱給藏民建房不侵犯人權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012-01-27 07:44:36 字號:TT

  近日, “人權觀察”這一個非政府國際組織發(fā)布的《全球報告2012》(以下簡稱《報告》)中,不乏對中國人權狀況指責和聲討的個案。作為長期從事西藏發(fā)展研究的學者,我們對《報告》中“中國政府繼續(xù)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將高達80%的西藏人口包括所有牧民和游牧民遷至他處”等語句百思不得其解。改善農牧民群眾居住條件,并深受歡迎的“安居工程”,被“人權觀察”“觀察”后,怎么變成了違反人權的行為?

  話題還要回到2006年。鑒于西藏農牧民群眾的住房普遍比較簡陋,且廣大農牧民群眾對改善住房有強烈的愿望,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作出了全力抓好以游牧民定居、扶貧搬遷和農房改造為重點的農牧民安居工程的重大決策,力爭通過5年的努力,使全區(qū)80%以上的農牧民住上安全適用的房屋。與此同時,這項工程也被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視為推進西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并通過新華社對外進行了發(fā)布。

  我們從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研究西藏的發(fā)展問題,而且將主要精力用于西藏農牧區(qū)經濟的發(fā)展和農牧民民生改善問題的研究。我們從1990年開始,在西藏拉薩市和山南地區(qū)選擇了4個農村社區(qū)(分別為拉薩市林周縣、曲水縣和墨竹工卡縣的查巴拉村、春堆村和倫布崗村,以及山南地區(qū)扎囊縣的扎西林村),進行了20多年不間斷的跟蹤調查,與此同時,筆者還多次接受西方國家學術機構的委托,對西藏其他農牧區(qū)做了大量的實地調查。我們將用親身的經歷和第一手資料對“安居工程”及《報告》結論作一個解析。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報告》所談及的“將高達80%的西藏人口包括所有牧民和游牧民遷至他處”,既不符合基本常識,更不符合基本事實。

  統(tǒng)計數據顯示,2011年,西藏已實現定居的農業(yè)和半農半牧人口為185萬人,占自治區(qū)人口總數的61%。一個直觀的基本事實就是,這部分人口中的絕大多數仍生活在他們祖輩生活的社區(qū),根本就沒有遷移或者重新安置。比如在擁有102戶的春堆村,2010年完成了安居工程的建設任務,其中,90多戶在原址重新修建房屋,其余農戶在本村選擇新宅基地自己建造了新房,還有兩個貧困戶認為自己原來的宅基地風水不好,政府出資并根據他們的愿望,在其新選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新房。

  西藏自治區(qū)在實施安居工程的過程中,除了大量的農房就地改造和重建外,也進行了一定數量的農戶異地搬遷。搬遷最多的人群就是居住在大骨節(jié)病和大脖子病多發(fā)地區(qū)的農牧民。統(tǒng)計數據顯示,到2010年,西藏自治區(qū)已經完成對大骨節(jié)病發(fā)源地的4000個農戶進行了搬遷。2007年冬季,我們參加了一個大骨節(jié)病考察組,當我們路經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達縣一個大骨節(jié)病多發(fā)地的時候,聞訊趕來的500多名藏族大骨節(jié)病患者在嚴冬里赤著上身,在道路兩旁排著長隊等候著我們。他們迫切希望政府幫助他們遠離病源地,讓他們的孩子有一個光明的未來。目前,四川省已通過類似于西藏的安居工程,滿足了他們的要求。

  此外,西藏自治區(qū)還通過安居工程實施了扶貧搬遷。西藏自治區(qū)山南地區(qū)扎囊縣德吉新村,全村108戶712人均來自貧困地區(qū)。在新村建好初始,政府動員幾十戶搬到德吉新村,其余的農(牧)戶在經過了兩年多的觀望等待,確認了新村可以為他們帶來更美好的生活后才將其家庭成員分期分批陸續(xù)遷移過去。

  根據我們的長期觀察和研究,西藏在過去6年實施安居工程的過程中,遷移至他鄉(xiāng)的農牧民人數超不過15萬人,總數也不到總人口的5%?!秷蟾妗分姓f的80%這樣龐大的一個遷徙比例,不知有何根據?

  安居工程上馬初始,政府委托西藏地方的建筑設計師,根據不同地域的建筑風格,設計了幾十套具有濃郁民族風格和地域特點的建筑圖案供農牧民選擇,通過安居工程為農牧民改造或重建的建筑均為藏式建筑風格。2006年,安居工程一經推出,就深受農牧民的歡迎。我們在西藏山南地區(qū)扎囊縣扎西林村五金村長家借住期間,在拉薩市林周縣春堆村扎西丹巴村長和其他兩個村村長家調查期間,均見到農戶希望村長能夠幫助他們拿到安居工程的指標,此外,還有一些當年拿到安居指標的農戶希望將其新的安居房建在公路旁邊。與我們交談過的農戶不下1000家,沒有一個農戶反對安居工程。道理很簡單,政府補貼幫助人民建房,在哪個國家和地區(qū)都是不容置疑的大好事。

  近年來,還有個別國際組織、學術機構和學者對西藏自治區(qū)在游牧地區(qū)實施的安居工程頗有微詞,認為西藏保持著世界上最完整的游牧業(yè)生產、生活方式,這樣的生產、生活方式有利于保護西藏高原脆弱的草原生態(tài)系統(tǒng)。這可能與《報告》特別提到對西藏游牧民搬遷的態(tài)度一脈相承。

  應該注意到,西藏的牧民只是在水草旺盛的夏季才進行長距離的游牧。在漫長的冬季,他們駐扎在海拔相對較低,離公路相對較近的冬季牧場。政府為牧民提供的安居房充分考慮到了這一特點。截至2010年,西藏自治區(qū)已經為30000個牧戶建造了舒適溫暖的安居房,而且大都分布于牧戶擁有的冬季牧場附近的交通沿線。此外,住進安居房的牧戶在夏季仍沿襲著長途游牧的習慣,與以往不同的是,游牧隊伍中已經少了許多學齡兒童和失去勞動力的老人。老人和小孩留在定居地。

  過去,在零下20多攝氏度的嚴寒冬季,他們中大部分不是住在牛毛帳篷里,就是住在用石頭和草皮壘砌的被當地老百姓叫作“冬窩子”的居所里。西藏民主改革前,他們的平均期望壽命不足35歲,初生嬰兒死亡率高達30%。政府在他們靠近交通沿線的夏季牧場,建造溫暖舒適的安居新房,讓孩子有學上,讓患者有醫(yī)治,讓老者不再顛沛。如果只關心他們的獨特生存方式,但不關心他們經歷的痛苦,不僅不人道,更談不上什么人權。

  此外,我們經??吹絿馊藱鄬W者對安居工程的議論,說把農牧民搬遷后,生活設施不配套,老去、百姓生活不方便。也有議論說搬遷后沒有必要的生活資料,欠銀行或者親戚朋友很多錢,因此,搬遷后老百姓變得更加貧困了。我們駐村調研的情況是,政府通常在老百姓建房后較大規(guī)模推進當地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大力開展村容村貌整治,或者鼓勵農牧民向交通便利、水電等條件較好的地方集中,學校、醫(yī)院在定居點建設起來,由商務部推行的“萬村千鄉(xiāng)工程”(超市進農村)也大面積惠及這些社區(qū)。政府加大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搬遷后的居民耕地得到了保障。例如,在德吉新村,搬遷前人均耕地0.8畝,搬遷后人均得到耕地2畝,為了解決水利灌溉,2006年政府花了1800萬元修提灌站,2009年又花2100萬元更換了設備。同時,我們還看到,在交通比較便利的社區(qū),年輕人大量在非農產業(yè)實現了就業(yè),做生意,跑運輸,開餐館,當領班的人在德吉新村都出現了。過去,他們的祖輩沒有一人從事過非農產業(yè)。在實施安居工程中,當時的辦法確實是“政府補助一點、自家出一點、銀行貸一點”,雖然有些農戶向銀行貸了款,我們實地了解的情況是,沒有一家因為借了銀行的錢而陷入貧困的,政府多次補助貧困群眾解決貸款償還的問題。

  政府為了老百姓的生存安全,健康安全和改善民生,在充分尊重人們意愿的基礎上,幫助西藏農牧民改善住房條件,或是對其重新安置,這是政府的基本作為,無論在哪個國家和地區(qū)都應該是無可厚非且深受人民擁戴的事情,但為什么經過總部設在紐約、自稱尊重人權基本標準的人權觀察組織的觀察后,其結論完全違背基本事實和基本常理?如果不是資料來源嚴重失真,那只能是別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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