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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宜興市公安局共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11起20人。其中,受到法律追究或將受到法律追究并開除公職及黨籍的3人;予以辭退1人;給予行政記大過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4人,行政記過處分5人,行政警告處分7人。受到處分的民警中,領導干部有7人;受到處分并予以免職單位領導4人。 昨天下午,宜興市公安局召開“從嚴治警、打造鐵軍”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上述情況。 收受20條香煙,被雙開 宜興市 該中隊民警邵某某、鮑某某,因路面執(zhí)勤時擅離職守,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由于城南中隊連續(xù)2次4人發(fā)生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該中隊中隊長、指導員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并予以免職。 單位一把手違規(guī)同樣處理 2011年1月,大浦派出所領導孫某某,在辦公室接受沈某所送一萬元某酒店消費卡和10條軟中華香煙,事后沈某要求孫某某為一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提供方便,沈某因涉嫌詐騙被執(zhí)行刑事拘留懲罰。 3月,孫某某主動前往市局紀委,由于違反規(guī)定收受禮卡、禮物,孫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并免去其領導職務。 教涉案人員躲避緝捕被開 今年4月,宜興公安查處一起聚眾賭博案件,潘某某涉案逃脫,被上網緝捕,潘某潛逃至溧陽躲避,但是新街派出所民警楊某其間一直與其保持通訊聯(lián)系,同時授予潘某某躲避緝捕的方法。今年11月,楊某被開除公職,由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并取保候審。 群眾來電推三阻四受處分 開發(fā)區(qū)派出所民警湯某某,在接聽群眾電話時推三阻四,對公安管轄的事項沒有認真受理,首接推諉,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此外,城北派出所民警陳某某,因對所管轄的浴洗場所管理不力,致某浴洗場所存在賣淫嫖娼行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宜城派出所民警姚某某因擅自涂改涉案人員的卷宗材料,弄虛作假,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記者 金辰 胡姍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