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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網(wǎng)12月8日訊(YMG記者 史崇胤 攝影報道)蓬萊年輕小伙羅某,深夜出來在馬路上拉私家車車門,多次盜竊車內的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然后留下電話,讓車主拿錢來贖…… 昨天,在芝罘區(qū)法院第三審判庭內,芝罘區(qū)法院刑庭審判長王楊當庭宣布了羅某的判決書:以盜竊罪、敲詐勒索罪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后悔:拿著判決書久久不肯 12月7日上午9點半,芝罘區(qū)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內一片肅靜。剃著光頭的羅某被帶到法庭上,羅某長得眉清目秀、皮膚白晰、高挺的鼻梁,如果不是穿著橘紅色的勞教服,羅某算是一名英俊瀟灑的小伙。 審判長王楊當庭宣讀了判決書:被告人羅某,1979年出生于蓬萊市。經(jīng)審查,2011年5月28日至7月1日間,被告人羅某先后3次在芝罘區(qū)南迎祥路、四馬路等處,采取拉車門等手段,盜竊趙某、徐某等人轎車內的駕駛證、行駛證等物品,后又以贖回駕駛證等證件為由,勒索趙某、徐某等人現(xiàn)金共計人民幣2000元?!氨桓嫒肆_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1000元;犯敲詐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1000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睂徟虚L宣判。 隨后,羅某雙手拿著判決書久久不肯放下,最終還是在宣判筆錄上簽了字。 興奮:“第一次得手,感覺很刺激!” 在羈押室內,記者和33歲的羅某近距離談了一次話。 “當初是什么想法使你走上犯罪的道路?”記者問。 “今年5月28日凌晨2點多,我從朋友家出來經(jīng)過南迎祥路附近,發(fā)現(xiàn)一輛雪鐵龍車車窗沒關上,我就爬進車里,偷了車主趙某的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第二天中午兩點多,我和車主趙某約定在西南河體育場見面,要了他1000塊錢?!绷_某說。 “為什么會去盜竊車內物品?”記者說。 “我就是閑得無聊,沒事干,就挨個車拉車門,結果發(fā)現(xiàn)雪鐵龍沒關窗戶?!绷_某說。 “后來怎么想到要拿證件換錢?”記者問。 “車上沒錢,拿著證件也沒用,結果我想起以前電視上演過有個團伙專門偷車牌,留下電話讓車主拿錢贖。第二天我給車主打電話,問他要不要這些證了。最后,我們約定1000元成交,在西南河體育場見面?!绷_某說。 “當時交易時心里害怕嗎?得手后什么感覺?”記者問。 “也挺害怕的,怕他報警。我就讓他一個人來,我在體育場外,他在場內,他抓不到我。第一次成功后,感覺挺刺激。以后,我閑著沒事就去拉車門,專找那些沒鎖的車偷?!绷_某說。 被擒:尋找目標時被當場抓獲 從第一次得手后,羅某一發(fā)不可收拾。今年6月16日凌晨2時許,羅某在芝罘區(qū)迎祥路發(fā)現(xiàn)一輛沒上鎖的福特車,將車主徐某的駕駛證、行駛證、手機盜竊。這次,羅某主動將自己的手機號留在了車內,等待車主能打來電話索要證件。不出乎所料,車主打來電話。兩人約定次日14時在厚安小區(qū)花園交易。見到車主是一名20多歲的小伙,羅某害怕車主帶人打他。結果車主的一句話讓羅某吃了定心丸:“你太牛了,別再禍害我的車了行不,給你錢,權當這次是個教訓?!绷_某又輕而易舉得到了500元錢。 數(shù)次得手之后,7月5日,羅某再次來到進德小區(qū)尋找目標,結果被巡邏至此的民警抓獲。 自從進了看守所,羅某十分后悔,當記者問他是否知道自己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時,他自稱根本不知道這是敲詐。 記者問羅某將來有何打算時,羅某說:“我感覺在城市里太危險了,誘惑、刺激、陷阱……不適合我,出獄后,我就回家種地?!?/p> 法官感言 失主及時報案也是一種挽救 芝罘區(qū)法院刑庭審判長王楊告訴記者,這起案子很值得反思。如果失主發(fā)現(xiàn)財物被盜后及時報案,這樣可以挽回經(jīng)濟損失,但他們沒有一人報案,而受害者的一句話“你就別禍害我的車了”,體現(xiàn)了受害者害怕打擊報復的心理,這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也不利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如果失主及時報案,也是對羅某人生的一種挽救?!蓖鯒钫f。通過本案的審理得知,其實羅某第一次盜竊是懷著僥幸心理,如果失主報案,羅某只是受到治安處罰。然而沒人報案,最終使羅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