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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記者即墨11月2日訊(記者劉成、通訊員呂秀麗 鞠立梅)這是一起非常嚴重的交通事故,2008年9月l4日22時,曲某駕車行至山東省即墨市藍鰲路安居小區(qū)北門前時,與徒步順行在前的汪某刮撞,年僅40歲的汪某受傷昏迷一月有余,蘇醒后因腦挫裂傷遺有嚴重共濟失調(diào)致殘程度為三級;腦挫裂傷所致輕度智能損害致殘程度為七級,基本喪失自理能力。頂梁柱轟然倒下,一個幸福的家庭也在一夕之間墜入無盡的痛苦之中。 ????在先期兩次起訴獲得部分賠償(約20余萬,其中保險公司賠償12.2萬元)后,2010年5月汪某再次將曲某訴至即墨市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曲某賠償各種費用共計96萬余元。2011年3月,即墨市人民法院做出判決,對于汪某主張的殘疾賠償金、殘后護理費、殘疾器具費、后續(xù)治療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等費用計算十年,對于汪某主張的誤工費等不予支持,判決曲某支付汪某各種費用共計29萬余元。 ????汪某不服,于2011年5月到即墨市檢察院民行科申訴。即墨市檢察院經(jīng)過仔細閱卷、縝密分析,以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并且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判決為由于2011年6月提請青島市檢察院抗訴。青島市檢察院抗訴后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即墨市法院再審。 ????本案再審過程中,即墨市人民檢察院民行科辦案人員和即墨市人民法院辦案法官進行了溝通,根據(jù)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聯(lián)合簽發(fā)的《關(guān)于加強民事行政案件檢察和解和再審調(diào)解工作合力化解社會矛盾的實施辦法(試行))》指示精神,對案情進行了深入分析,認識到本案當事人之間沖突較大,如果處理不好,可能導致矛盾糾紛升級,這樣不僅不利于矛盾化解,甚至可能激化造成惡性后果,影響社會穩(wěn)定。 ????為了從根本上消除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案件開庭審理時,檢察人員和法院辦案人員共同對雙方當事人做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講清利害關(guān)系,充分把握本案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平衡點,通過耐心、細致地做各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使當事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利弊得失,引導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通過檢察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2011年10月24日,當事人最終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曲某賠償汪某各種損失共計65萬余元,由曲某分別于2011年10月27日前給付30萬、2012年4月30日前再給付20萬,余款于2012年8月30前付清。汪某也放棄了10年殘后護理費約6萬余元作為讓步。 ????車禍猛于虎,車禍是每一人都不愿發(fā)生的,但常覺得距離自己比較遙遠而重視不夠,其危害性對于我們?nèi)粘=煌ㄒ?guī)范的遵守遠遠沒有起到應有的振聾發(fā)聵作用。從29萬到65萬,對于一個遭受劫難的生命,對于一個陷入困境的家庭,也許還難以彌補,但是這些錢無論對于何人都是極難承受之重,唯有提醒那些形色匆匆的路人和司機,不要等到事故發(fā)生之后,悔之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