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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開建全國最大保障房項目

來源:青島新聞網(wǎng)綜合 2011-07-12 06:50:42

白沙灣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設項目效果圖

    通過有條件的可租可售制度,建立收地、供地和政府、企業(yè)及有關各方利益協(xié)調的新機制,探索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籌集的新模式。相對于以往公共租賃住房由政府劃撥土地、投資、建設、管理和運營來說,該項目用地的順利成交并開工建設,標志著我市在創(chuàng)新保障性住房供地、運營和投資機制方面又邁出了新的一步。在土地供應方式上,該項目采取了在出讓土地中配建公共租賃住

房的方式,其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開發(fā)建設單位投資建設并持有,先租后售,10年后可以繼續(xù)出租,也可以出售,但須按屆時的限價商品住房價格出售。

    在建設資金籌集和運營模式上,該項目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模式,開發(fā)建設單位投資建設并持有公共租賃住房,投資經(jīng)營10年后,可通過出售實現(xiàn)建設投資回收,獲得一定的利潤,有利于吸引開發(fā)企業(yè)投資,有利于土地順利出讓,擴大了公共租賃住房投資主體的范圍,有利于迅速增加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供應規(guī)模,另一方面,先租后售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籌集模式,適應了被保障群體的階段性住房需求和長遠需求,保證了公共租賃住房循環(huán)供應。該項目有三個投資主體,其中青島市公共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參與該項目建設,是我市成立公共住房投融資機構以來該機構參與投資建設的第一個保障性住房項目,該項目的啟動實施將為其參與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更多的經(jīng)驗和支持。

    “20%” 青島住房保障事業(yè)設定新目標

    2007年以來,市政府已連續(xù)五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設列為為市民辦好的實事之首。2008年,開始實施了第一輪住房保障三年規(guī)劃(2008-2010年),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實現(xiàn)了應保盡保,實物配租配售率達到88%。按照我市第二個住房保障三年規(guī)劃(2011-2013年)安排,市區(qū)將每年建設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不少于2萬套,并在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礎上,將保障對象范圍由老市民(城市低收入家庭)逐步擴展到新市民(新就業(yè)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力爭到“十二五”末使我市的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0%以上。(青島新聞網(wǎng)記者 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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