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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申請公開三公數(shù)據(jù) 發(fā)改委等3部門拒絕(圖)

來源:新京報 2011-07-08 14:38:14

  新京報:現(xiàn)在收到的回復,你怎么看?

  李勁松:起碼是一種姿態(tài)。多數(shù)部門說,將在網站上公布,這已達到我提交申請的基本目標。這些部門中,糧食局回復速度最快,雖然沒說什么時候公開,但起碼他們知道有公民在監(jiān)督這個事情。

  新京報:也有部門說,你申請的不屬于公開范疇。

  李勁松:是這樣的。比如,國家發(fā)改委,他們在回復中說,這個不屬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條件,所以不予提供。但在這之前,他

們電話和我溝通過,說這個不關我個人的事情,不能依申請公開;(這個)屬于主動公開范疇,他們會按國家規(guī)定公開。

  新京報:多數(shù)部門的回復很正式。

  李勁松:我首先是對他們說,在網站公開持肯定態(tài)度。因為預算公開這個事情,只能一步一步來,需要一個過程。

  新京報:截至目前,多個部門已經超期,你下一步會有什么舉措?

  李勁松:如果不公開,我就窮追不舍。

  新京報:你不怕別人說炒作?

  李勁松:我關注這些事情,首先是基本的公民意識,其次是法律人的特性。我不需要用這些事情來增加名氣。在當下,不能各掃門前雪。如果每個人都掃上一點,那么大街就干凈了。

  ■ 點評

  公布數(shù)據(jù)不夠詳細

  從當下來看,各部門公布三公費用的數(shù)據(jù),是在某種推力和壓力的共同作用下出來的,而不是他們自愿公布的。所以,必然比較簡單。真正的公開,是經濟分類賬目的公開。如公車需要公布車輛數(shù)、型號、每輛車購置的錢和運營的錢;公務接待需要公布一餐花多少錢,接待了誰。只有這樣的公開才有意義。

  是否屬于公開范疇

  我不同意這種觀點,這是對公民權利的一種限制。從國外來看,依申請公開的不需要說明理由和用處,這是政府的義務。只要不是涉及秘密,就應該予以公開。

  點評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

  ■ 相關

  國家文物局三公數(shù)據(jù)公務接待預算增百萬

  去年公務接待費支出為48.32萬元,今年該項費用的財政預算提至151.85萬元,增加兩倍多。

  繼科技部和中國工程院后,昨天,國家文物局在其官網上公開了“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其中包括去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shù)和今年“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

  國家文物局公開的數(shù)據(jù)顯示,2010年,公務接待費的財政撥款決算數(shù),是48.32萬元;今年這項費用的財政預算為151.85萬元。在“三公經費”預決算表格中,“公務接待費”的預決算相差103萬元,增加兩倍多。

  與此對比,因公出國(境)費和公務公車購置及運行費兩項,今年的預算數(shù),均比去年的決算數(shù)略有下降。

  由于公務接待費預算的增加,國家文物局今年的“三公經費”預算總共667.43萬元,比去年決算的593.53萬元,高出近74萬元。

  針對公務接待費預算增加的情況,記者昨天下午多次致電國家文物局宣傳部門,并發(fā)出采訪傳真,截至發(fā)稿時,未得到該局回復。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領導這兩天不在,無法很快答復。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認為,國家文物局的數(shù)據(jù)讓人看不明白。其一,中央部門一直提出要壓縮三公經費,為何越壓越多?其二,公務接待費用呈兩倍增長,其必要性在哪里?國家文物局有必要解釋。(魏銘言 蔣彥鑫)

  今年“兩會”

  全國人大財經委表示將在6月報告的2010年中央財政決算中公開“三公”支出

  3月23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今年6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中央財政決算時,將“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納入報告內容,并向社會公開

  4月14日

  科技部公布“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4月20日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制定出臺三公經費改革方案

  6月30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決議批準2010年中央決算,中央政府首次報告三公支出情況

  7月6日

  中國工程院發(fā)布三公消費數(shù)據(jù)

  7月7日

  國家文物局公開“三公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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