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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東方早報》報道 6月25日下午,23歲的富士康深圳觀瀾廠區(qū)工人陳龍在宿舍洗澡時猝死,家屬懷疑是長期加班以致陳龍過勞死。陳家家屬已向當?shù)卣笾?,勞動、社保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參與了協(xié)調(diào)。 家屬 25天加班66個小時 據(jù)陳龍的姨媽李蘋介紹,6月24日,陳龍加班到晚上7時,回家后吃完晚飯,和女友去網(wǎng)吧上網(wǎng),23時回家。25日11時醒來,陳龍感覺頭暈乏力,毫無 據(jù)陳龍父母介紹,兒子每周一到周五,從早上7點工作到晚上7點,每天加班兩小時,星期六加班10小時。從6月1日直至身亡,短短25天陳龍的加班時間已達66小時。 陳家人認為,陳龍每周的加班時間已遠遠超過了勞動法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的規(guī)定。“他是在長期的慢性疲勞中累死的。” 6月26日,陳家父母聽到噩耗后從湖北荊州老家趕到了深圳。據(jù)李蘋介紹,當時富士康在家屬的要求下派出協(xié)商的兩位員工不僅姍姍來遲,而且對陳龍的父母沒有半句安慰,開口竟是“來了這么多人啊?” 富士康 上班記錄是秘密 據(jù)了解,到6月28日為止,富士康方面除了給家屬提供了4間住房和900元生活費外,再無任何動靜。陳家人因此指責富士康冷血,并提出索賠20萬元。昨日,陳家10多名家屬在富士康廠區(qū)門前打起橫幅討要說法。 據(jù)了解,陳家家屬已向當?shù)卣笾?,觀瀾鎮(zhèn)勞動、社保等部門的工作人員也參與了協(xié)調(diào)。 觀瀾鎮(zhèn)社保部門的熊姓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說,“家屬認為該按工傷賠償,但國家規(guī)定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內(nèi),且是在發(fā)生事故后48小時內(nèi)死亡才算工傷。如果家屬不服可以自己去要求鑒定。另外過勞死不是我們部門認定的,法醫(yī)也鑒定不了是不是過勞死,超過權(quán)限的事情不歸我管?!?/p> 熊姓工作人員還稱:“在深圳來講,有些人打工要掙錢,你不讓他加班他抗議,讓他加班多了,他又說身體累,吃不消,工廠也是兩難?!?/p> 陳家家屬則表示,經(jīng)多次協(xié)調(diào),富士康均以各種理由不愿提供陳龍的上班記錄、工資單及社保等記錄。 6月29日,記者就陳龍死亡一事致電一名富士康彭姓主管。該主管表示:“死者在去世前的24小時,肯定有一些其他情況,當然我們這里不便透露,我們要保護他的隱私,作為員工工作之外的時間是他自己的隱私,作為公司也不好去干預(yù)?!?/p> 對于陳龍去世之前是否連續(xù)數(shù)月加班,彭主管表示,這需要家屬自己提供證據(jù)?!斑@些記錄是屬于員工的機密,也是公司的機密,發(fā)生這種情況后,如果誰都來要,那么富士康還有什么秘密可言?” 記者隨后又聯(lián)系富士康中國總部媒體辦公室,該辦公室工作人員代書偉介紹,目前還沒有聽說有員工猝死一事,需要了解情況并看到記者的采訪提綱后方能答復(f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