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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官女書記王亞麗一審獲刑14年引關(guān)注(組圖)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1-06-10 15:18:39

6月9日,被告人王亞麗(前右一)等在法庭接受宣判。

    2008年8月8日王破盤去世后,被告人王亞麗為達到侵占金華中心資產(chǎn)的目的,利用其擔任金華中心董事且保管金寶公司、金華中心公章之便,擅自將金華中心法定代表人變更為王曉冬,并以變造工商機關(guān)證明的手段,啟用了金華中心新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章,從而控制了金華中心的經(jīng)營活動。此后,王亞麗將金寶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資料從工商機關(guān)借出,勾結(jié)被告

人周東風、張志喬等人偽造工商注冊登記資料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等文件,將王破盤的股東權(quán)利全部改作他人,并拒不歸還金寶公司的原始注冊檔案。后王亞麗、周東風勾結(jié)薛立新、肖和利憑偽造的工商檔案,通過訴訟手段,使王亞麗占有了評估價值為1.1億余元人民幣的金華中心資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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