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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庭因為父母干涉子女婚戀問題產(chǎn)生矛盾,到底該不該干涉,無法簡單地判斷,因為,我們既聽說過有父母硬性干涉拆散美滿姻緣的,也聽說過子女不聽父母苦勸而看錯人、誤入失敗婚姻的。所以,該不該干涉這事兒關鍵要看父母的眼光是否更準,如果父母看得準,及時地阻止孩子上當受騙,那么這種干涉就是萬幸之舉,如果父母看得不準,生生拆散一對兒鴛鴦,那就可悲了。 ????在面臨婚戀選擇時,父母、子女究竟誰能看得更準呢?父母閱歷深、見識多,所以對于婚戀的一般性原則把握更準,比如家庭背景要良好、性格秉性要相投、工作生活要穩(wěn)定等,而子女由于與婚戀對象直接交往,所以對特定性的問題更為了解,即這個人的人品、性格、愛好、家庭背景等究竟是怎樣的,與他(她)交往是否愉快等等?;诖?,筆者認為,在婚戀問題上,父母和子女應該“分權制衡”,父母享有建議權,子女擁有決定權。 ????父母的建議權應該充分行使。畢竟父母比孩子閱歷深,應該把自己的看法毫無保留地說出來,防止孩子走彎路。父母行使建議權時應該有幾個注意。第一,建議應該前移,即在孩子進入婚戀年齡時就開始建議,比如剛剛上大學,這就是建議的最好時機,而不要等到已經(jīng)談戀愛、甚至把朋友領回家了再建議。因為,當他還沒有確定交往對象時,對父母的建議能冷靜地考慮和接受,從而參考建議去選擇甄別交往對象。而如果他選定了交往對象再提建議乃至提出反對意見,由于他們已經(jīng)產(chǎn)生感情,容易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就不容易再聽進建議了。第二,建議時要少講道理,多舉實例,這樣更容易讓孩子接受。畢竟,戀愛這個事情本身就不適于空對空地大講道理。第三,家長要擺正位置,建議而不越位,多調查研究,以理服人,以理建議,不要強迫命令,尊重孩子的最終決定權。 ????子女的決定權應該謹慎行使?;閼偈敲總€年輕人自己的事情,歸根結底要自己選擇,而另一方面,婚戀也是兩個家庭的事,一樁婚戀是否成功,也會影響雙方父母和家庭的幸福指數(shù)。“聽別人的意見”并不與“自己決定”相矛盾,“聽別人意見”正是“自己決定”的一部分。 ????父母和孩子如果能夠實現(xiàn)這樣的“分權制衡”,就基本能夠避免在干涉婚戀問題上產(chǎn)生嚴重沖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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