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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富豪發(fā)妻自曝被離婚 要求分數(shù)百億財產(chǎn)(圖)

來源:京華時報 2011-05-18 14:56:35

▲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杜雙華。

    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杜雙華位列2008年胡潤中國富豪榜榜眼,當年43歲的他總資產(chǎn)為350億元。去年9月,這位富豪卷入了一場婚姻官司,一名叫宋雅紅的女子將他告上海淀法院,要求離婚并分割雙方共同財產(chǎn)。此案因涉及高達數(shù)百億的財產(chǎn)切分,成為國內(nèi)財產(chǎn)標的最高的離婚案。此后海淀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理由是在10年前,河北衡水法院已

經(jīng)判決雙方離婚。昨天,二審法院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夫妻辭職攜手創(chuàng)業(yè)

    47歲的宋雅紅風韻猶存,“我們結婚已經(jīng)23年了”。她說,23年中她陪伴丈夫一路打拼,丈夫的商業(yè)帝國不斷崛起,由一個名不見經(jīng)傳的小人物,成為一位身家數(shù)百億的億萬富翁,并最后登上了胡潤百富榜。

    宋雅紅打開一張1988年的結婚證,上面有她與丈夫的合影,還有房山區(qū)人民政府的大紅印章。當時兩人都在首鋼勞動服務公司上班,宋雅紅是叉車司機,丈夫比她小一歲,是做模具的。1988年7月6日,宋雅紅產(chǎn)下長子杜秋龍。兒子3歲時,她和丈夫從原單位離職下海創(chuàng)業(yè)。宋雅紅說,當年在首鋼負責管理設備的公公的資助下,他們在北京開起了生產(chǎn)鋼管的工廠。

    宋雅紅說,創(chuàng)業(yè)的日子繁忙但美好。丈夫經(jīng)常為了監(jiān)督生產(chǎn)在廠子里過夜,她每天一清早就蹬著自行車去工廠幫忙。鋼管銷路甚好,小廠房已漸漸無法滿足龐大的市場需求量。1993年,丈夫回到祖籍河北衡水創(chuàng)辦京華制管廠,因長子尚幼,宋雅紅留在北京照看兒子。

    兩地分居感情淡薄

    宋雅紅說,開始時丈夫每隔半個月回家一次,最長也不會超過一個月。到了1994年丈夫就回來得少了,兩人的感情也日趨冷淡。對此杜雙華解釋說,他常年在外做生意,因工作繁忙很少回家,對家照顧較少,夫妻之間難免生成誤會,感情開始淡漠,后來宋雅紅懷疑他感情不專一。

    一份判決書援引杜雙華的話說,1996年次子降生前,宋雅紅曾兩次到他廠里無理取鬧,搞得他無法正常工作。1997年9月,宋雅紅將其工作用車騙至北京,直到2001年也沒有返還。丈夫認為,宋雅紅種種過激行為嚴重傷害了他的聲譽,也使他無法正常生活和工作。從1997年9月至2001年,兩人分居3年多,彼此之間連電話聯(lián)系也沒有,夫妻關系已名存實亡。

    宋雅紅說,丈夫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1996年8月前后,距她第二個孩子的預產(chǎn)期還有10天左右時,家中來了一位不速之客。女客人進屋坐下后便出言不遜,稱自己和杜雙華“有了一個女兒”,要求宋雅紅與丈夫離婚?!拔耶敃r懷著身孕,不能動氣,她看我不著急,竟起身過來撓我”。宋雅紅說,爭執(zhí)中女子踢到了她的肚子,她還在門檻處摔了一跤,孩子因此提前出生。

    發(fā)妻起訴要求離婚

    宋雅紅說,次子出生3個多月后,丈夫帶走了孩子。雖然此后宋雅紅多次要求見兒子,還幾次去衡水找過,但杜雙華不肯透露兒子的下落。直到2008年,宋雅紅因心臟病發(fā)被送到醫(yī)院急救,才得以見到兒子。此時兒子已經(jīng)12歲了,他告訴宋雅紅,自己還有另外一個媽媽,并有一個妹妹。從這時起,宋雅紅決定離婚,并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大概四五百億吧,具體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宋雅紅說,丈夫在外面有3個孩子,加上她的2個兒子,一共是4個兒子一個女兒,“如果我這個做母親的現(xiàn)在不為應得的那一份去爭取,以后我的孩子怎么辦?”在接下來的兩年內(nèi),宋雅紅開始不斷和丈夫談判離婚。起初丈夫提出雙方互不補償對方財產(chǎn),各自帶著自己的身家出門。最后丈夫提出買下一棟寫字樓給宋雅紅,并建造一個100畝規(guī)模的農(nóng)莊,宋雅紅則要將800萬的債權轉讓給丈夫。

    談判未果,宋雅紅于去年9月20日,將丈夫告到了海淀法院。

    發(fā)現(xiàn)10年前“被離婚”

    開庭時,杜雙華提交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的判決書,判決中赫然寫著:由于女方“居無定所,查無下落”,法院于4月28日判決雙方離婚,將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輛桑塔納轎車判給了宋雅紅,兩個兒子判給了杜雙華,撫養(yǎng)費用由杜雙華自理。

    “我當時足足愣了半個小時,我都五雷轟頂了,這怎么可能!”宋雅紅說,她怎么也不能相信離婚這么大的事,她竟然毫不知情,“2008年至去年,我們一直在談離婚的事,怎么會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決呢。”

    海淀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決已將兩人的婚姻關系解除,宋雅紅再就離婚提起訴訟沒有法律依據(jù),因此裁定駁回宋雅紅的起訴。對于這份突然出現(xiàn)的判決書,宋雅紅幾乎崩潰,她說,她沒有到庭應訴,沒有收到起訴書,甚至連開庭傳票也沒見過,判決書更是聞所未聞,自始至終她一切都不知情。此后,她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去年1月28日,當年審理此案的兩名法官作出民事裁定書稱,那份離婚判決書文字上有筆誤,應予補正。同年11月4日,河北衡水中院由院長簽發(fā)了一份民事裁定書,稱那份判決書已發(fā)生法律效力,并稱,“該判決書確有錯誤,應予再審,并裁定此案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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