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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在頤高數碼廣場“砍價”后買的電腦會便宜許多,買回家后卻發(fā)現比網上的報價貴了800多元;本以為買了臺1G的獨立顯卡高端機,卻在取貨時被換成了512MB顯卡的低端產品;本以為買東西開發(fā)票天經地義,卻無端被多加50元“開票費”才拿到發(fā)票……剛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小柴,昨天向本報反映了他的一件煩心事,四天前他在頤高數碼廣場花4200元買回家一臺無法繪圖的“嶄新廢品”。他說,自己買電腦的過程中,遭 “好心人”用低價誘人上鉤 小柴告訴記者,因為工作需要,4月20日,他來到遼寧路頤高數碼廣場買電腦。因為要做視頻用,所以想要好一點的1G 獨立顯卡,沖著 “戴爾N4010”筆記本去的,問了很多家,報價都在4500元左右。正猶豫不決,有個胖胖的男銷售員拉住他,悄悄說他們搞活動,3600元就能賣。小柴一聽便宜就馬上跟他走了。 “胖售貨員把我‘轉’給一個瘦瘦的售貨員就匆匆下樓去了。這個售貨員說,看我這人很實在,就給我交個底兒,這款3600元的電腦是戴爾的‘尾貨’,肯定做工不精細,散熱也不會很好,而且根本不適合作圖,買回去肯定吃虧。 ”小柴說,該銷售員還警告他說,因為這款產品可能有質量缺陷,已經“丑話說在前面”了,如果出了什么問題,他們不負責。而其他銷售員也時不時過來“好心提醒”,對這款筆記本十分不看好。 “我本以為稍懂點電腦知識,但聽他們這么一說心里也沒底了。 ”小柴說,他覺得賣電腦的都是專業(yè)人士,也很誠懇,連產品有質量問題這種“機密”都告訴了自己,就感覺自己原來的選擇是錯的。 “忽悠瘸了”再賣高價貨 “后來,銷售員給我推薦了一款‘戴爾N4030’電腦,說是2011年戴爾的最新款,是1G的獨顯,最適合作圖用。 ”小柴說,頤高里這個叫“三陽泰?!钡纳碳衣暦Q自己是青島最大的戴爾指定代理商。 “我覺得他們是大店,應該不會騙人,連合同都沒仔細看,付了4200元就買下了。 ” “回家后,我在電腦上下載了一個‘繪聲繪影’軟件,卻根本運轉不起來,這才發(fā)現,自己電腦上根本沒有獨顯標志,顯存也變成了512MB。 ”小柴又立刻查了網上報價,發(fā)現同一款電腦網上的報價僅為3400元錢,價格足足高出了800元錢。 隨后,記者又撥打了戴爾筆記本電腦的官方客服電話?!按鳡柹a的電腦都是生產訂單式銷售,不存在尾貨問題,而且不是所有貼著戴爾商標的機器就是廠家正品?!贝鳡柨头ぷ魅藛T告訴記者,在青島戴爾并沒有什么獨家代理商,在頤高這類商家買的機器不能保證是正品。而小柴買的“戴爾N4030”電腦是2010年3月份出品的,不是2011年的新款,配置也比小柴原來想買的“戴爾N4010”款要低得多,根本不適合做視頻用。 再加價500元才換新機 明白自己上了當,小柴馬上撥通了購買電腦的那家公司的電話要求退貨。三陽泰海的柜臺負責人雖然承認自己的價格賣高了,但卻不給小柴退貨,“這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事,我們也要生存,總得讓銷售員賺兩個錢吧。 ”對于1G獨顯變成512MB顯卡的問題,該負責人更是理直氣壯,“消費者都是成年人了,應該有自己的判斷能力,這些東西,并沒有書面的約束,什么配置在接機的那一刻,他應該都了解。 ” 昨天,在記者幫助下,小柴致電頤高數碼廣場售后服務部門,在他們的“協調”下,得到了這樣的答復:再加500元換一臺能做圖的電腦。小柴認為,頤高在“護短”。于是他昨天下午致電12315熱線投訴,遼寧路工商所相關負責人請小柴攜帶電腦及其購買時的相關憑證以及小柴掌握的一些錄音等證據,盡快進入處理程序。 “打一家抬一家”成忽悠絕招 “你一開始看好的那臺電腦,他給你報的價根本就是虧本賣,他只是喊一個低價先把你‘誘惑’到樓上去,再給你推薦別的機型?!弊蛱?,一位曾做過電腦銷售十余年的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這樣的銷售方式,目前在不少銷售商家中流行,一開始就給消費者 “下套”。在你購買電腦時,自己看好的電腦往往對價格和配置比較了解,商家賺不了多少錢,所以他肯定說你選的機器有各式各樣的問題,然后極力給你推薦新機型。 “換了型號后,你就兩眼一抹黑了,他報價肯定會高,然后會極力渲染所推薦的型號有多好?!?記者 雷林) 相關提醒 貪便宜不要發(fā)票當心上當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還發(fā)現了另外一個有意思現象,商家在銷售電腦時,往往極力慫恿消費者不要發(fā)票,聲稱發(fā)票與保修無關?!八麄冋f要發(fā)票要多加50元錢,要不是我要報銷肯定就不要了,沒想到現在成了退貨的主要依據。 ”小柴把發(fā)票拿給記者看,發(fā)票上的繳稅金額為600多元,而少開一張發(fā)票,商家僅僅給消費者便宜50元,這樣只要消費者不開取發(fā)票,商品出現問題不但投訴無門,而且無形中,還幫商家逃了500多元的稅錢。 “買東西開發(fā)票這是商家應盡的義務,開張發(fā)票多加錢顯然不合理。 ”市消保委工作人員表示,購買電腦等數碼產品,許多商家都會稱 “如果不要發(fā)票就給一定幅度優(yōu)惠”,面對這樣的優(yōu)惠市民最好多一個心眼,因為發(fā)票是維權的憑證,市民權益受侵害后,提供購買發(fā)票是維權的必要前提。 律師說法 對待不法商家要注意取證 “夸大產品功能、誤導消費者,違反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應該予以退還差價。 ”昨天記者撥打了12315熱線,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關于數碼產品這種價格虛高、偷梁換柱的投訴事件非常多,消費者應該開好發(fā)票,看清合同,留好證據。同時最好是到國美蘇寧等正規(guī)品牌專營店消費,以防上當。 山東漢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經緯說,雖然商家有虛假宣傳的嫌疑,但因為存在取證難等問題,商家很難受到制裁。因此消費者除了要保存好銷售合同、發(fā)票等憑證,最好能注意保存一些銷售過程中的證據,如錄音、圖片、視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