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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公開選拔30名80后副處長 4種情形不得報考

來源:濟南日報 2011-04-07 10:42:30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yōu)化市直機關(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使優(yōu)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和我市市直機關(單位)干部隊伍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拔30名市直機關(單位)副處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數量

  市

直機關(單位)副處長30名。其中,機關20名,事業(yè)單位10名。

  二、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1、報名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市管、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符合條件人員。

  2、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4)機關、事業(yè)單位報名人員須擔任正科級職務滿1年或副科級職務滿4年;企業(yè)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任職資格。(5)2008-2010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6)身體健康。(7)報考市直機關職位的必須具有公務員身份。

  任職時間截至2011年4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正在從事涉及國家安全或重要機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3)黨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滿或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響報考的。

  三、工作步驟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由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統(tǒng)一組織本單位人員報名。

  2、報名材料:報名時須填寫《濟南市公開選拔市直機關(單位)副處長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兩張,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任職文件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報名地點:濟南市軍轉干部培訓中心(六里山南路2-1號)107房間,聯系電話:82568280。

  4、報名時間:2011年4月8日(星期五)至9日(星期六)。

  (二)資格審查

  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人員報市委組織部復審。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與選拔數量的比例達不到6:1的,相應調整或核減職位數量。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發(fā)放筆試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1年4月14日,由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到報名地點統(tǒng)一領取。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1年4月16日。參加筆試人員需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集中閉卷考試的形式,主要測試職位要求應試人員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為2.5:1。

  (四)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拔數量1: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五)組織考察

  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安排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

  (六)決定任用

  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擬任用人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有影響任用問題的,按照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依次遞補。公示結束后,組織擬任用人選按照要求選擇單位,選擇公務員職位的必須具有公務員身份。選擇結束后,統(tǒng)一辦理有關調動任職手續(xù)。任職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按照有關規(guī)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由原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為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jiān)督,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一經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嚴肅處理。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2038546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濟南市委組織部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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