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耀玻璃集團創(chuàng)始人、董事長曹德旺透露,去年慷慨解囊,向西部五省干旱地區(qū)捐款2億元。10個月前,曹德旺提出要在半年內(nèi)將2億元善款發(fā)放到近10萬農(nóng)戶手中,且差錯率不超過1%,管理費不超過善款的3%,遠低于“行規(guī)”的10%。這次捐款被稱為“史上最苛刻捐款”。
????如果不是這則新聞披露之詳,公眾很難明了不少國內(nèi)慈善機構尚有抽取善款10%的“管理費”一說。于是,我們所有判斷的基點,以及“為何捐出2億元還被認為苛刻”的迷惑和糾結,都會圍繞這個陌生而刺痛的數(shù)據(jù)來展開。
????雖然企業(yè)家在國家遭遇天災人禍之際總是解囊相助,中國富豪給人的印象卻大致是“為富不仁,吝于慈善”。耳熟能詳?shù)囊粋€“論據(jù)”是:中華慈善總會所獲捐贈的70%都來自國外和中國港臺地區(qū),內(nèi)地富豪捐贈不到15%,且其中并沒有多少知名富豪。我一向以為,這與大陸富豪從窮日子中過來沒多久,社會責任感、慈善意識還未完全發(fā)育有關。但是,在這個10%公諸于眾以后,我忽而對自己的這一認知,產(chǎn)生了某種傾覆感。試想,曹德旺基于西南民眾飽受干旱之苦而施以援手,其情誠摯,其款超巨,覆蓋的農(nóng)戶范圍之廣,也堪比“普施甘霖”,但在其到達救濟戶手里之前,先要有2000萬元被截留。這筆類似中介費的抽成,無論如何難逃“雁過拔毛”的道德質疑吧?
那么這個10%又是怎么來的呢?鑒于目前我國慈善機構基本都屬于政府或半政府性質,管理不夠透明,財務狀況不夠公開,因此可初步研判為屬于自定“行規(guī)”。我國《基金會管理辦法》的確規(guī)定這10%屬于“最高”標準,但制度約束和公眾監(jiān)督闕如,誰會自覺、自律地按較低標準來執(zhí)行呢?這不只不靠譜,更未免過于天真。如此一邊享受著國家財政扶持,一邊孜孜不倦地汲取善款過手的“利潤”,誰知道會有多少慈善機構陶然自肥?社會又憑什么,去苛求企業(yè)家在不知情、不對等的情況下,獻出一片真心,落下一地“雁毛”?
善款到達被濟助者手中,確需一定人力和行政成本,如果執(zhí)行方是有公信力的慈善機構,出于兩廂情愿,操持10%尚可理解;若作為公益機構,則僅此一點在管理費上的毫不矜持,就可視為缺乏職業(yè)操守和道義擔當。沒有這個10%,他們的立場是超脫的、可信可敬的;有了這個10%,靠什么在行業(yè)立足呢?
涓涓細流,匯成大海;慈善之源,貴在信任。企業(yè)家的錢,并非大風刮來的,而是日夜打拼、殫精竭智的結果,一旦約束他們進入到慈善者的行列,社會就理當對他們心懷敬意,并充分慮及他們的感受和要求。要紓解圍繞10%的愿與不愿的矛盾,一要對該提取比例進行再反思和主動降低;二要切實厘清公益與“私益”、政府與民間慈善機構的界限,讓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三是引入慈善機構的競爭機制,讓那些真正出于公心、無私奉獻的志愿人士組成的民間組織如雨后春筍般涌現(xiàn),然后將那些漁利自肥者淘汰出局。只有這樣,善心才會良性萌動,善款才會越涌越多,中國的慈善事業(yè)才會迎來一個大的跨越。
作者:馬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