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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我市輕型汽油車實施國Ⅳ排放標準(圖)

來源:青島新聞網(wǎng) 2011-03-30 07: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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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新聞網(wǎng)3月30日訊 記者從市環(huán)保局了解到,為從源頭控制汽車尾氣污染,按照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分階段控制標準,我市將從今年7月1日起,輕型汽油車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對不符合國Ⅳ標準的輕型汽油車將不予掛牌。

??? 由市環(huán)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輕型汽車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中指出,自2011年7月1日起,凡在青島市行

政區(qū)域內(nèi),銷售和辦理注冊登記、外地轉(zhuǎn)入登記的輕型汽車(輕型柴油車除外),須執(zhí)行《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GB18352.3-2005)中規(guī)定的第Ⅳ階段排放標準。對不符合以上標準的輕型汽車,機動車銷售企業(yè)不得銷售,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xù)。

???? ?據(jù)了解,輕型汽車是指最大總質(zhì)量不超過3500千克的汽車。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車型目錄,可以登錄機動車環(huán)保網(wǎng)()查詢。(青島新聞記者 朱穎 通訊員 江豐登 孫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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