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的潮店一直得到圈內(nèi)明星的大力支持
罪狀4:走水貨避稅?
毛玉芹于2010年8月5日與JU ICE正式訂立一年的勞動合同,經(jīng)過將近一年的工作時間,毛玉芹就向周刊爆出公司曾以人肉方式將衣物裝載于紅白藍膠帶內(nèi)由香港運至上海,而這批貨物在售賣時則不會入賬只限收取現(xiàn)金,因而被懷疑是利用水貨方式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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