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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下月實施新保障房申請標準 門檻降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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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1-03-20 14:42:54 青島晚報    新聞報料

資料圖

????晚報訊 記者從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我市將從下月起實施新的保障房申請標準,在人均收入、住房面積等方面進一步降低門檻。

????根據(jù)新標準,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將調整為:(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2)申請

經(jīng)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含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3)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記者 蘆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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