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網(wǎng)上媒體 法治頻道> 依法維權(quán) > 正文

少年疑似搶劫強奸被游街示眾 連哄帶打錄口供

1
青島新聞網(wǎng) 2011-01-27 06:30:05 楚天金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1987年出生的韓杰覺得,自己的人生就像被一根看不見的繩子牽著,七年多了,總也掙脫不開。繩子的另一頭,是他在16歲時的一場“牢獄之災(zāi)”。

????疑似“搶劫強奸”

????2003年9月7日上午,陜西省蒲城縣興鎮(zhèn)刑警隊接到興鎮(zhèn)興龍村69歲的老太太秦俊俠報告:9月6日晚,有三人蒙面持刀進入其家,對其毆打、捆綁、塞嘴,搶走現(xiàn)金,并將其強奸。9月8日,韓杰和另外兩名少年馬云平和李文龍一起,以涉嫌搶劫、強奸被刑事拘留。當時,馬云平16歲,李文龍15歲。

????負責偵查此案的干警原軍和武清福,在一份“破案線索來源”中提到:“9月7日晚,李文龍在其家屬興武、天豪飯店老板邵軍勝的陪同下,來刑警隊投案自首。……交代了其伙同馬云平、韓杰,于9月6日晚搶劫秦俊俠的犯罪事實?!斖碛謱㈨n杰傳喚至刑警隊,韓杰起初對作案之事百般抵賴,9月8日刑事拘留后亦對搶劫秦俊俠的事供認不諱。”

????10月13日,韓杰、李文龍、馬云平被蒲城縣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后,蒲城縣人民檢察院兩次向蒲城縣法院提起公訴,但又以“本案事實、證據(jù)有變化”為由撤回起訴。

????2004年10月12日,蒲城縣檢察院分別對三人發(fā)出“不起訴決定書”,提出本案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審理此案的蒲城縣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辛安民表示,這案子蹊蹺的地方在于:“你沒做過,為啥能供述那么完整,還基本統(tǒng)一?”

????三名少年說另有隱情。韓杰說:“他們一直打我,打到撐不住了,我就開始胡說,心想胡說就不挨打了。我沒干的事,就是承認了,他們也沒有證據(jù)。”馬云平說:“我那時候年紀小,什么也不懂。他們又打又騙,讓說什么就得說什么?!崩钗凝堃舱f:“連哄帶打的,就錄了口供。”

????“基層派出所偵查的案子,確實有些不到位、不完善。很多證據(jù)事后再補就補不上了,最后只能不起訴?!比倌臧傅墓V人、蒲城縣檢察院公訴科的井蒲京說。

????2005年10月15日,韓杰、李文龍、馬云平三人以錯誤拘留、逮捕為由,要求蒲城縣人民檢察院對三人被羈押402天給予賠償,并為其消除影響,恢復(fù)名譽。

????掛牌游街示眾

????這402天里,三名少年已作為“搶劫強奸犯”被“圍觀”多次,在街談巷議中被“坐實”了罪名。

????那塊三合板做的牌子,韓杰至今印象深刻,上面有自己的名字和“刑事拘留”等字眼,還有四個巴掌大的黑字,“搶劫強奸”。韓杰等人就被掛上了這塊牌子,拉出去被公審。

????當時一同被公審的還有三四十個人,都掛著牌子,寫著“搶劫犯”、“殺人犯”等字樣。示眾隊伍由武警押著,從看守所步行到蒲城縣公安局門口。韓杰在隊伍里一直努力昂著頭,直到在圍觀的人群中,看到了小學(xué)同學(xué)白鵬。

????從白鵬的口型,韓杰看出他在說:“你怎么了?”韓杰用口型跟他說,沒事兒,然后眼淚就流下來了。

????白鵬回憶稱,當時圍觀的足有幾百人,他擠進去,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最后一排的韓杰,“很瘦小,跟小孩子一樣,穿著件黑棉襖和家里做的棉鞋。兩個武警押著,雙手銬在背后,胸前掛著個牌子?!?/p>

????被無罪釋放后,三少年被“圍觀”的人生仍在繼續(xù)。據(jù)說,這個案子影響太大,當時蒲城縣附近老百姓都在議論,已激起“民憤”。

????剛回來那段時間,別人跟韓杰打招呼,說的都是:“你放出來了?”還有人猜測,韓杰能出來是不是因為家里給法院塞錢了。出事以后,韓杰的父親沒辦法做生意,就把房子一賣,又搬回了老家蒲城縣三合鄉(xiāng)。

????馬云平的父母現(xiàn)在仍在興鎮(zhèn),每天在街上賣醪糟。除了剛放回來那年春節(jié)外,馬云平這幾年都是在外面過的年。

????韓杰也盼著離家越遠越好。2005年春節(jié)剛過,韓杰就去了山東威海打工,從小生活的興鎮(zhèn),他是再也不會去了。

????必須給個說法

????“抓進去的時候大家都知道,放的時候就悄無聲息?!表n杰的叔叔韓栓說,“人格拿錢買不來,一輩子活得窩窩囊囊,不行?!痹陧n栓的牽頭下,三家人達成了一致意見:關(guān)了一年不能白關(guān),必須得給個說法。

????官司一打就打了5年。韓杰等人的代理律師駱裕德向記者展示,此案的卷宗壘起來足有二三十厘米厚,卷宗的封皮都磨爛了。

????2005年12月15日,蒲城縣檢察院作出決定,對李文龍等人不予賠償。理由是李文龍、馬云平、韓杰在案件偵查及審查批準逮捕階段,能供述自己涉嫌搶劫、強奸的犯罪事實和作案經(jīng)過,“應(yīng)認定為故意作虛偽供述”。韓杰等人不服該決定,向渭南市檢察院申請復(fù)議,被駁回。之后又向渭南中院申請賠償。渭南中院以同一理由作出不賠償決定。三人向陜西省高院提出申訴。2008年12月陜西省高院下發(fā)通知,要求中院重新審理此案。

????在收到渭南中院再次作出的不賠償決定后,韓杰等人又向省高院提出申訴。2010年3月1日省高院立案。目前本案正處在省高院審理的過程中。

????2010年12月22日,記者電話采訪了省高院審理此案的法官趙建民,他表示,這個案子近期就會有結(jié)果?!笆「咴簩@個案子是非常慎重的,最終的結(jié)果一定經(jīng)得起媒體、法律界和當事人的推敲。”

手機看新聞 | 查看所有評論 網(wǎng)友評論
1
用戶名:  密碼: 匿名發(fā)表 新用戶注冊
相關(guān)鏈接

上一篇:一家11口蝸居50平米公房 申請廉租房5年未果
下一篇:工友口角起紛爭 18歲小伙被捅變植物人(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