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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部分超市因涉嫌價格欺詐被發(fā)改委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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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1-01-26 14:01:44 中國廣播網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中廣網北京1月26日消息(記者馮雅)據(jù)經濟之聲報道,經濟之聲《天天315》節(jié)目連續(xù)報道家樂福玩價簽戲法,欺詐消費者一事后,引起國家發(fā)改委的高度重視,記者今天從國家發(fā)改委了解到,經查實,家樂福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確實存在多種價格欺詐行為。目前,國家發(fā)改委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

  據(jù)國家發(fā)改委價檢司介紹,家樂福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多種價格欺詐行為。

  比如,長春市家樂福新民店銷售“七匹狼男士全棉橫條時尚內衣套”,價簽標示原價每套169元、促銷價每套50.70元,經查實原價應為每套119元;有類似“虛構原價”行為的還有:上海市家樂福聯(lián)洋店、哈爾濱市家樂福大直街店、沈陽市沃爾瑪中街店、南寧市沃爾瑪朝陽路分店。

  上海市家樂福南翔店銷售弓箭球形茶壺,價簽標示每個36.80元,實際結算價每個49.00元;銷售丁香吉祥茶壺,價簽標示每套36.90元,實際結算價每套66元。有類似“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的還有:昆明市家樂福世紀城店、武漢市漢福超市洪山廣場店、重慶市沃爾瑪北城天街店、長沙市家樂福芙蓉廣場店、家樂福韶山路店等。

  家樂福部分城市的超市存在的第三種價格欺詐行為是:不履行價格承諾。比如,昆明市家樂福白云店銷售老樹普洱茶,宣傳海報標價為每盒60元,實際結算價為每盒120元。有類似行為的還有:上海市家樂福張江店、長沙市家樂福賀龍體育館店、哈爾濱市家樂福會展店等。

  另外,家樂福部分城市的超市還存在誤導性的價格標示行為,其中,昆明市家樂福世紀城店銷售特色魷魚絲,銷售價格為每袋138元,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示“13”,用小號字體標示“8.0”, 誘導消費者誤認為銷售價格為每袋13.80元;銷售2000克火腿禮盒,銷售價格為每盒168元,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示“16”,用小號字體標示“8.0”, 誘導消費者誤認為銷售價格為每盒16.80元。

  發(fā)改委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的有關規(guī)定,構成了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目前,國家發(fā)改委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

  國家發(fā)改委要求,全國所有超市、百貨等商品零售經營者,要立即組織開展一次自查,認真核對所售商品是否存在價簽標價和結算價格不一致、促銷標示的原價不真實、明碼標價不規(guī)范等問題。發(fā)現(xiàn)問題的,要及時予以糾正,多收消費者價款的,要全額予以清退。全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xù)加強春節(jié)期間市場價格檢查,嚴肅查處價格欺詐、不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凈化市場消費環(huán)境,營造歡樂祥和的節(jié)日氛圍。對有屢查屢犯等情形的,要依法從重處理;對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除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外,要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責令停業(yè)整頓,提請有關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發(fā)改委也提醒廣大消費者,春節(jié)期間是購物集中時段,到超市、商場購物要仔細觀察價簽標價和促銷宣傳,結賬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較廣告促銷價格、價簽標示價格和結賬價格,發(fā)現(xiàn)虛構原價、低標高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價格主管部門將及時予以查處,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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