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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xiàn)場 近日,有網友在華聲、天涯等各大論壇發(fā)帖稱,廣西昭平縣公安局某副局長駕無牌警車撞死老農民黃錦喜,縣交警竟認定老農負全責?!斑@是不是官官相互釀造的一場悲劇,撞死人可以不負責任?”一時間,網友議論紛紛,質疑不斷。(1月20日《華聲在線》) 公安局副局長駕無牌警車撞死老農,公眾當然有權利質疑,一是因為種種不合理的現(xiàn)象,需要合理的理由來支撐:二是警方事后面對媒體的態(tài)度,更進一步讓 縣交警大隊只是縣公安局下面的一個下屬單位,那么交警大隊的所有警員,都是公安局副局長的下屬。用下屬去認定上級,就好比下級監(jiān)督上級一樣,他有這個心也沒有這個膽;按照行政回避的原則而言,當地交警部門已經喪失了對事故的認定資格;由上級或第三方的參與認定,才能保證“程序公正,結果公平”。這是疑點之一。 從新聞公布的事故照片看,事發(fā)地位于急轉彎坡地,警車停靠在道路左側,摩托車則倒在距離數十米的馬路右側。警車上沒有懸掛車牌,左前輪爆裂。這里面有幾個問題需要厘清,一是警車是有牌還是無牌,既便有牌,公安局副局長是否有駕駛資格證?二是車胎爆裂是怎么回事,是否對事故發(fā)生有直接影響?三是摩托車倒在馬路右側,應當處于正常線路之內,靠什么來認定是摩托車主動撞上交警車的? 至于其他諸如受害人家屬指出的“事故發(fā)生近5個小時后,交警才對肇事者進行抽血鑒定是否存在酒醉駕駛”,以及“昭平交警進行現(xiàn)場調查后把事故結果提供給鐘山交警處理,后劃分責任認定書”的說法,都需要得到真?zhèn)蔚淖C實,否則“程序合理”的處理,就難逃“程序圍繞結果定”的嫌疑。 目前看來,只有結論而無理由支撐的“鑒定結論”,很難讓人信服。事件所透露出的種種疑點,也足夠令人產生無窮的遐想。別的不說,既便公安局副局長能夠靠自身權力的影射,逃脫交管責任的追究,用一個“死者負全責”的結論,達到完全開脫。 在死無對證的情況下,這種有成為現(xiàn)實的可能。如果沒有外力的干預,靠受傷人的反對和公眾質疑,很難改變這種既定格局。但有一個問題卻無法回避,就是作為領導干部的公安副局長,親自駕車并出了事故,這里面是否有“違規(guī)”和“私自”的因素,是否違法了紀檢部門有關領導干部不得擅自違規(guī)駕車的規(guī)定?假若公安副局長本身屬“違規(guī)”駕車,又屬于“無證無牌”駕駛的話,“程序合理”的結果豈不成了一個笑話? 撞死老農定無責,給個理由先,這是受害人的期盼,也是心中存有疑問的每一個圍觀者的要求。因為,知道真相,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亦是公權部門必須承擔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