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海關54號征稅令頒布以來,海外購物就被徹底地退到了風口浪尖上,于是人心惶惶,大家都在糾結能不能再從國外買東西回來?被查處以后,我們到底該怎么辦?說實在話,小編如今也不大敢海外購物,朋友出境旅游都不敢讓人帶幾件化妝品啥滴。所以,今天,就和大家一起開誠布公地聊聊這件心頭事兒。 事件回放: 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 為進一步增強海關執(zhí)法透明度,方便旅客進出境,明確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guī)定,規(guī)范和統(tǒng)一海關驗放標準,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nèi)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jīng)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nèi)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三、有關短期內(nèi)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guī)定、驗放標準等事項另行規(guī)定。 此征稅令一出,立即引起網(wǎng)友熱議。以16G WI-FI版ipad為例,目前香港售價折合人民幣為3420元,雖然不足5000元,但是參照《個人物品完稅價格表》,iPad屬于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需要繳納1000元/臺的關稅,征稅后價格為4420元,比起內(nèi)地普遍的3900元售價還要貴500元以上,所以,反倒是在內(nèi)地買更劃算。 這樣一來,是不是我們出國購物幾乎啥也買不了了?回來還都得征稅?網(wǎng)上有關“避稅”的帖子層出不窮,但以“搞笑”居多,在小編看來實際的可操作性不強。面對大家的種種疑問,小編在這里總結了最熱門的8個實際問題來一一作答,以解大家心中的疑惑,其中還有一些實用的“小技巧”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