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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郵“地下政府”覆滅 假市長身家上千萬

來源:金陵晚報-- 2010-12-02 10:45:52 字號:TT

????從2005年起,江蘇高郵市突然冒出了一個“地下市長”,帶領一批骨干成員,井然有序地經(jīng)營出一個“地下王國”。他們通過放高利貸,進行追債逼債、盤剝百姓。多次采用暴力、脅迫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利用惡名和暴力手段介入他人糾紛,并通過在一些公共場所尋釁滋事來強化其已有的惡名。

????2010年11月30日,這個“地下政府”在高郵法院集體覆滅,為首者是法院判決書上稱為“地下市長”的黃某,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幫助偽造證據(jù)罪等罪名,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開賭場獲利80余萬

????黃某現(xiàn)年34歲,江蘇省高郵市人,高中文化。2000年12月曾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5年以來,黃某集結了一批兩勞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網(wǎng)羅到了梅某、陳某、孫某等“骨干成員”,開始涉足高利貸行業(yè),組織了一個專門以從事放高利貸為主要經(jīng)濟來源,并有專人進行追債逼債、盤剝百姓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黃某被稱為“黃市長”,是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

????做了“地下市長”以后,黃某越來越猖狂,儼然將自己當成了皇帝,在高郵市的民間借貸市場長期稱霸。他們在討債過程中不擇手段,為非作惡,多次采用毆打、損毀或者扣押財物等方法,逼迫借款人還本付息。因承受不起高額利息,多名借款人或變賣房產(chǎn)償還債務,或背井離鄉(xiāng)。

????除此之外,黃某還開設了賭場,供參賭人員以“詐金花”、“炒鍋”等方式進行賭博,非法獲利竟高達80余萬。

????“黃市長”手下很囂張

????高郵市一保險公司負責人吳某,因在黃某開設的賭場內(nèi)多次高利向黃某借貸用于賭博而陷入高利貸的泥潭。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黃某糾集他人,采用踢門、砸門等手段進入?yún)悄臣抑?,先對吳某進行毆打,又威脅吳某要傷害其家人,并去其妻子工作單位鬧事,以此向吳某討要債務。吳某求助于父親,還了30萬元給黃某,但黃某并沒有放過吳某,反而變本加厲地折磨他,最終逼得吳某變賣住房,償還所欠黃某的高利貸,最后夫妻離散、居無定所。

????有“黃市長”撐腰,組織內(nèi)其他成員也越發(fā)不可一世,一次,黃某的手下梅某、柏某等在高郵市某飯店以雞肉串變質、食后肚子疼為借口進行滋事,強逼該飯店經(jīng)理吃下生雞肉。

????地下“政府”井然有序

????以“黃市長”為首的地下組織,成員們都是自愿主動或相互介紹加入,在一定時間內(nèi)相對固定,且分工明確。“黃市長”采用安排“看場子”、感情拉攏、金錢物質資助或獎勵、使得“兄弟們”死心塌地地跟著他。

????2008年8月左右,“黃市長”為討要周某所欠31萬元債務,安排手下陳某、孫某和朱某強行入住周某家中,大搖大擺地住了7天,致周某的家人不敢在家生活,被迫寄宿他處。周某被逼無奈,用尚在承建中的高郵市周山鎮(zhèn)4戶商品房償還債務,因此而案發(fā)。

????經(jīng)檢查機關查實,2005年至2009年6月間,黃某開設的私人賬戶流入資金累計高達人民幣1680余萬元,現(xiàn)擁有房產(chǎn)5處(其中別墅1處,商品房2戶,商鋪2處)、汽車1輛,投資賓館1家、洗鞋店1家,還有近200萬元的高利貸尚未收回。

????審判狀況

????判決書112頁 歷時7個月審結

????記者聯(lián)系到了該案的辯護律師之一:揚州日出律師事務所蔣春貴主任,在本案中,他擔任第三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在老百姓看來,這些人是罪有應得,感情上就不希望有律師去為他們辯護,也有受害者找到我質問,甚至我周圍的一些朋友也不理解?!笔Y律師稱,因為社會有需要,所以不管是什么類型的案件,律師都有責任去為當事人辯護。不過,替涉黑成員辯護不等于就是不顧一切為他們說好話,律師的職責是忠于法律、忠于事實。

????高郵法院一位負責宣傳的同志表示,該案的卷宗高達58本,判決書長達112頁,黃某等人的罪行簡直罄竹難書,辦案人員歷時7個月,才終于將此案一審審結。

????2010年11月30日,高郵法院對該市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至此,在高郵市為非作歹多年的“黃市長”,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幫助偽造證據(jù)罪等罪名,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其余7名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通訊員 何壽青 記者 李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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